跳到正文 / Skip to main content
LAWMAY路迈

Insights / 法律观察

LawMay代表客户成功驳回宾州西区发明专利PI动议并解除TRO

Counsel of Record

Hongchang Deng · 邓宏昌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Bar #354529)· USPTO · 中国专利代理师

Published

5 天前 · 4 min read

TL;DR

近日,LawMay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五家跨境电商客户应对一起美国发明专利ScheduleA诉讼,宾夕法尼亚州西区联邦法院于2026年6月16日裁定驳回原告的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PI ")申请

近日,LawMay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五家跨境电商客户应对一起美国发明专利ScheduleA诉讼,宾夕法尼亚州西区联邦法院于2026年6月16日裁定驳回原告的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PI ")申请,此前冻结客户账户资产的临时限制令(TRO)亦同步撤销,五家客户的账号资产限制全面解除。 案情背景 本案涉及一项描述手持式隐藏摄像头检测设备的美国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以多家跨境电商卖家涉嫌侵权为由,在宾夕法尼亚州西区联邦法院提起Schedule A专利侵权诉讼。 2026年5月7日,法院依据原告单方申请(ex parte)发出TRO,冻结了被告在各电商平台的账户资产,并禁止其继续销售被控产品。五家客户随即委托LawMay律师团队介入应诉。 我方策略 LawMay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完成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面技术分析,形成两条并行的核心抗辩路径: 一、专利无效(Invalidity):通过系统检索现有技术,发现涉案专利存在被在先产品"预期"(anticipation)的明确缺陷,专利本身的有效性存在重大疑问。 二、不侵权(Non-Infringement):对五家客户的被控产品逐一进行权利要求比对分析,逐条论证各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存在实质性差异,不构成侵权。 团队向法院提交书面反对意见,并于2026年6月11日出席听证。 裁定结果 2026年6月16日,主审法官William S. Stickman IV作出裁决,明确认定原告未能证明在实体上具有合理胜诉可能性(reasonable likelihood of success on themerits),驳回PI申请,并同步撤销TRO及临时资产限制令。 法院在裁定中指出,原告仅凭自身声明与律师声明作为唯一实质证据,面对被告提出的无效和不侵权抗辩,仅提出"套路化、结论性指控",既未就每件被控产品具体说明侵权方式,亦未出示任何技术对比分析,其证据"在证明价值上基本等同于无(essentially a nullity vis -à- vis evidentiary value)"。 法院在裁定脚注中还特别指出: " Although ' Schedule A ' cases are frequently presented to the Court in aformulaic one-size-fits-all matter , they are not. Counsel should becognizant of their burdens and be prepared to present the evidencerequired to satisfy those burdens." 这一判断对跨境电商专利防御实践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发明专利案件与商标、版权案件截然不同,仅凭产品照片对比不足以支持PI申请,原告必须提供逐项权利要求分析方能达到举证标准。 团队点评 本案的成功,体现了LawMay律师团队在美国发明专利诉讼防御领域的专业积累。 发明专利案件高度复杂,涉及权利要求解读(claim construction)、现有技术检索、专利有效性分析及逐项技术比对,难度远超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案件。本案由邓宏昌律师、易伊律师与陈香如律师主导主办。三位律师凭借扎实的技术背景与丰富的联邦法院诉讼经验,构建起完整的双线抗辩体系,最终推动法院全面撤销禁令、解除资产冻结,维护了客户在美国市场的合法权益。面对Schedule A专利诉讼浪潮,坚定、专业的应诉是最有力的回应。

承办律师 / Counsel of Record

LawMay P.C.(美国路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承办律所,由邓宏昌律师(Hongchang “Richard” Deng,CA Bar No. 354529)主持代理本案全程诉讼程序。

Richard Deng

Partner · LawMay P.C.

邓律师主要从事中国及美国商品及服务争议解决,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与无效确权业务,并办理中美商标申请及中国专利申请。常年服务跨境工贸企业、跨境电商、电子烟行业、科技制造业等领域,为财富 500 强、国际连锁品牌、出海科技品牌等多家中外知名企业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

在跨境电商争议领域,邓律师专注 Schedule A 批量诉讼的被告应对,包括临时限制令(TRO)项下的店铺账户与资金解冻、通过确认不侵权之诉(Declaratory Judgment,DJ)与「反向 TRO」动议争取恢复被下架的商品链接与店铺经营,以及亚马逊账户冻结申诉、品牌备案(Brand Registry)争议等平台纠纷的代理。在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邓律师代理多起确认不侵权之诉(DJ),取得了恢复商品上架、并禁止对方继续投诉的「反向 TRO」与「反向初步禁令(反向 PI)」。他熟悉 Schedule A 案件高发的伊利诺伊州北区、佛州南区等联邦法院的程序节奏,能在中美时差下迅速响应、把握应诉与和解的时间窗口。

在涉外电子烟与 FDA 监管领域,邓律师为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企业提供覆盖确权、合规到维权的全流程代理,涵盖行业知识产权维权与 337 调查、PMTA 上市前申请与 STN 状态争议、FDA 执法防御(警告信、营销拒绝令 MDO、进口扣留 Import Alert),以及美国海关(CBP)清关合规与扣押货物申诉。

他代理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多次荣获「广东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深圳律师承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深圳市侵害商业秘密典型案例」、「深圳律师国际贸易、投资领域典型案例」、「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年度知识产权推荐学习案例」等专业荣誉。

他代理的商品及服务贸易纠纷、知识产权等争议解决案件涉案标的额总计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诉讼 · 跨境工贸与电商争议 · 电子烟与 FDA 监管 · 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

Rdeng@lawmayus.com

+1 (213) 682-7241 · 美国 / US

+86 186 8156 7690 · 中国 / China,微信同号

About LawMay P.C.

美国 LawMay 律师事务所

深耕中美跨境争议解决的美国精品律所。专注于美国联邦知识产权诉讼、337 调查、产品责任纠纷及重大商事争议。

Law May, We 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