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ghts / 法律观察
LawMay三天应战,成功驳回弗吉尼亚东区发明专利TRO及PI动议
Counsel of Record
Hongchang Deng · 邓宏昌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Bar #354529)· USPTO · 中国专利代理师
Yi Yi · 易伊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
Published
2026-07-25 · 5 min read
TL;DR
近日,LawMay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一家跨境电商客户应对一起美国发明专利侵权诉讼。弗吉尼亚东区联邦法院于2026 年7 月24 日举行临时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TRO" )及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PI" )听证,并当庭驳回原告的全部禁令请求。
近日,LawMay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一家跨境电商客户应对一起美国发明专利侵权诉讼。弗吉尼亚东区联邦法院于2026 年7 月24 日举行临时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TRO" )及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PI" )听证,并当庭驳回原告的全部禁令请求。
本案并非典型的Schedule A批量诉讼,而是原告针对单一被告提起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相较于以批量冻结和快速和解为主要特征的Schedule A案件,此类诉讼通常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原告前期投入更高,诉讼目标也更明确。客户委托LawMay时,距离禁令听证仅剩三天。团队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前案调查、涉案专利分析、现有技术检索及书面反对意见,并代表客户出席听证,最终成功阻止紧急禁令签发。
案情背景
原告主张,客户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相关产品侵犯其美国发明专利,并在起诉后迅速申请TRO及PI,试图在案件进入正常审理程序前,立即禁止客户继续销售被控产品。
LawMay团队介入后调查发现,原告此前已在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就同一专利、同一被告及同一被控产品两次申请TRO。由于原告未能提交足以支持个人管辖权的事实和证据,该院先后驳回其原始诉状和修订诉状,并两次拒绝签发TRO。在前案尚未最终结案时,原告又转向弗吉尼亚东区提起本案并再次申请紧急禁令。相关前案及裁定并未在本案起诉状、禁令材料或民事案件封面中披露。
我方策略
LawMay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围绕三条核心路径展开抗辩。
一、程序及管辖基础存在重大缺陷
我方首先向法院揭示原告此前在伊利诺伊州北区提起的相关诉讼及两次TRO申请记录,并指出原告在前案尚未最终结束时,又向另一法院寻求基本相同的紧急救济。
与此同时,原告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与弗吉尼亚州之间存在足以支持个人管辖权的联系,也未依照《海牙送达公约》完成对中国境内被告的正式送达。LawMay在出庭反对禁令的同时,明确保留个人管辖权及送达抗辩。
二、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及侵权主张存在重大疑问
团队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说明书及审查历史进行分析后发现,原告主张的核心权利要求包含含义不清的技术表述,原告提交的侵权比对也未充分说明被控产品如何满足全部技术限制。
团队进一步检索到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公开的第三方产品及美国专利文献,对相关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提出实质挑战。因此,即使按照原告主张解释权利要求,被控产品是否构成侵权仍存在明显争议;而如果权利要求被解释得足以覆盖被控产品,其有效性同样面临重大问题。
三、原告未能证明不可弥补损害
我方指出,原告提交的数据不足以证明其所称损害由客户销售行为造成。部分经营指标在被告被指控的相关行为发生前已经开始下降,之后又出现恢复;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也可以直接以金钱衡量。因此,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其所称损害与被控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未能证明相关损失无法通过金钱赔偿弥补。
裁定结果
2026年7月24日,弗吉尼亚东区联邦法院举行TRO及PI听证。双方完成陈述后,主审法官当庭驳回原告的全部禁令请求。法院随后签发书面命令,确认TRO及PI动议被驳回,并要求被告在指定期限内对起诉状作出回应。
庭审过程中,法官还就案件整体缺陷作出评论,并建议被告考虑通过motion to dismiss进一步挑战整个案件。
团队点评
本案的难点,不仅在于发明专利争议本身涉及权利要求解释、现有技术检索及侵权技术比对,还在于案件并非典型的Schedule A批量诉讼。
针对单一被告提起的专利案件,通常意味着原告已投入更多前期调查和律师资源,诉讼目标更具针对性,持续推进案件的意愿也往往更强。即使紧急禁令未获支持,原告仍可能继续补强管辖、完成送达并推进实体诉讼。因此,这类案件通常难以通过简单程序应对或低成本和解迅速结束。
客户委托时,距离听证仅剩三天。LawMay团队在此期间迅速完成前案调查、程序分析、专利权利要求审查、现有技术检索、损害证据分析及书面应诉。尤其关键的是,团队通过独立调查发现原告此前针对同一专利、同一被告及同一被控产品提起的相关诉讼和两次TRO申请记录,并据此建立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抗辩体系。
在时间高度受限、原告诉讼准备较为充分且案件针对性较强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当庭驳回全部TRO及PI请求,使客户避免产品面临立即停售的风险,也为后续通过motion to dismiss进一步挑战案件奠定了基础。
本案再次说明,授权专利并不当然支持紧急禁令。面对针对性较强的发明专利诉讼,快速反应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在有限时间内同时完成程序调查、技术分析与证据组织,准确找到足以动摇禁令基础的核心问题。
承办律师 / Counsel of Record
Partner · LawMay P.C.
邓律师主要从事中国及美国商品及服务争议解决,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与无效确权业务,并办理中美商标申请及中国专利申请。常年服务跨境工贸企业、跨境电商、电子烟行业、科技制造业等领域,为财富 500 强、国际连锁品牌、出海科技品牌等多家中外知名企业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
在跨境电商争议领域,邓律师专注 Schedule A 批量诉讼的被告应对,包括临时限制令(TRO)项下的店铺账户与资金解冻、通过确认不侵权之诉(Declaratory Judgment,DJ)与「反向 TRO」动议争取恢复被下架的商品链接与店铺经营,以及亚马逊账户冻结申诉、品牌备案(Brand Registry)争议等平台纠纷的代理。在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邓律师代理多起确认不侵权之诉(DJ),取得了恢复商品上架、并禁止对方继续投诉的「反向 TRO」与「反向初步禁令(反向 PI)」。他熟悉 Schedule A 案件高发的伊利诺伊州北区、佛州南区等联邦法院的程序节奏,能在中美时差下迅速响应、把握应诉与和解的时间窗口。
在涉外电子烟与 FDA 监管领域,邓律师为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企业提供覆盖确权、合规到维权的全流程代理,涵盖行业知识产权维权与 337 调查、PMTA 上市前申请与 STN 状态争议、FDA 执法防御(警告信、营销拒绝令 MDO、进口扣留 Import Alert),以及美国海关(CBP)清关合规与扣押货物申诉。
他代理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多次荣获「广东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深圳律师承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深圳市侵害商业秘密典型案例」、「深圳律师国际贸易、投资领域典型案例」、「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年度知识产权推荐学习案例」等专业荣誉。
他代理的商品及服务贸易纠纷、知识产权等争议解决案件涉案标的额总计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诉讼 · 跨境工贸与电商争议 · 电子烟与 FDA 监管 · 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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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伊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执业律师,执业领域主要包括美国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跨境电商争议、产品责任纠纷及联邦上诉案件。易伊代理中国及其他国际客户处理专利侵权、商标及著作权争议、产品责任纠纷、临时限制令与初步禁令、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执法及其他跨境商事纠纷。
易伊经常协助客户应对临时限制令及初步禁令申请,挑战不当的管辖权主张,制定专利不侵权及无效抗辩,并协调中美两地的诉讼策略。易伊亦为跨境电商企业就知识产权执法、平台账户及商品链接争议、产品责任索赔及相关诉讼风险提供法律服务。
易伊具备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加州中区、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及德克萨斯东区、南区、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出庭经验(涵盖正式执业资格与临时出庭许可 Pro Hac Vice / PHV 两种形式)。易伊亦办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申请事务,并为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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