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卖家注意:拿到第三方检测报告,不等于可以使用UL标识LawMay14 hours ago6 min read如何核实你的产品是否真正获得UL认证近年来,UL Solutions持续在美国对未经授权使用UL标识的行为采取维权措施,亚马逊卖家也在风险范围内。2023年,UL在北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两家电子烟设备公司,案件最终以同意判决及约220万美元的赔付收场。涉案企业均为正常销售主体,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造假工厂。不少被起诉的卖家事前并未意识到风险,普遍认为只要产品通过了UL相关标准测试,就已经完成合规。问题通常出在这里。一、检测报告和UL认证,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在实务中,至少需要区分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是产品是否经过检测并符合某项安全标准。UL发布的技术标准(如UL 2849等)属于公开标准,第三方检测机构(如SGS、Intertek、Bureau Veritas等)可以依据这些标准进行测试并出具报告。这类报告通常只能说明产品样品在检测时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第二,是产品是否经过UL认证,并被允许使用相应的UL标识(UL Mark)。UL标识属于其认证体系的一部分,只有在完成UL认证并符合其使用规则的情况下,相关标识才可以在产品、包装或宣传材料中使用。这两个层面在实践中经常同时出现,但法律意义不同。第三方检测报告本身,并不等同于UL认证,也不当然赋予卖家使用UL标识的权利。二、亚马逊合规要求,并不等于 UL 授权亚马逊在部分品类中,确实要求卖家提交符合适用安全标准的检测材料。很多电气类、充电类或带电池产品,实际适用的标准中会包含UL标准(如UL 2849、UL 62368等)。同时,平台通常要求检测报告来自具备ISO 17025资质的实验室,SGS、Intertek、Bureau Veritas等机构在多数情况下符合这一要求。但需要注意,这一套要求解决的是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而不是是否获得UL认证的问题。换言之,完成亚马逊要求的检测材料提交,可以说明产品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平台的安全合规要求,但并不当然意味着产品已经获得UL认证,也不当然意味着可以在产品或listing中使用UL标识或作出类似认证表述。在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中,检测报告可能与卖家的主观状态有关,但与是否获得UL标识使用授权,仍然是两个独立问题。三、如何核实产品是否真正获得 UL 认证UL提供公开数据库 Product iQ,用于核验产品或部件的认证信息。实操中,建议至少核查以下几点:第一,是否能够在数据库中检索到对应的认证信息。无法检索到,至少说明不能仅凭工厂说明认定产品已获认证。第二,认证信息中的生产商、产品类别及具体型号,是否与实际销售产品完全一致。不同型号通常需要分别认证,不能将其他型号或历史版本的认证直接套用。第三,认证在当前是否仍然有效,以及是否覆盖产品的实际销售期间。对于存在疑问的情况,应进一步核实,而不是仅依据工厂提供的文件判断。如果无法确认上述要素,产品是否“通过测试”并不能替代认证本身。四、工厂提供的 “UL证书” ,需要独立核验在实务中,卖家从工厂获得的所谓“UL证书”,常见存在以下问题:包括证书并非UL签发、认证信息对应其他型号、认证已失效、或产品经过改动后已超出原认证范围。因此,仅凭工厂提供的文件,无法直接判断是否具备UL标识使用条件。更稳妥的做法,是结合Product iQ进行独立核查,并在必要时进一步确认认证状态,而不是仅依赖PDF文件或截图。五、文案呈现方式本身,也可能触发风险很多卖家认为,只要不使用UL的圆形标志,就不会涉及UL相关风险。实践中,这一理解过于简单。UL在其市场监督和商标使用规则中,关注的不仅是标志本身,也包括产品包装、listing页面及宣传材料中,对UL认证关系的整体呈现方式。凡是可能使消费者对产品与UL认证之间关系产生不准确或误导性理解的表达,都可能引发风险。在具体呈现上,常见的高风险做法包括:例如,在页面或包装中将“UL2849”等标准编号以加粗、放大或视觉中心方式突出展示,同时将实际检测机构(如SGS、Intertek等)置于次要位置或弱化呈现。又例如,在未获得UL认证的情况下使用“符合UL标准”“UL tested”“UL compliant”等表述,但整体语境或排版容易使普通消费者理解为产品已经通过UL认证。这类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单个词语本身,而在于整体呈现是否构成对认证状态的误导性暗示。判断标准通常落在:一个普通消费者在阅读该页面或包装时,是否会被引导认为该产品已经获得UL认证。六、已经在售的卖家,可以考虑的处理方式第一,对在售产品逐一进行核查。需要分别确认:是否满足平台检测要求,以及是否实际获得UL认证并具备相应使用条件。第二,如无法确认产品具备UL认证或认证状态存在问题,应避免继续在产品、包装或listing中使用UL标识或作出类似表述。第三,要求工厂提供可核验的认证信息,并自行进行独立核查。对于无法核实的情况,应评估后续处理方案。第四,如已收到平台通知或相关主张,应及时处理。此类问题的核心通常不在于是否做过检测,而在于是否构成未经授权的认证标识使用或误导性表达。本文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情形的法律意见。如果核查后发现问题,或者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欢迎通过文末联系方式咨询。我们专注于美国联邦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长期代理亚马逊平台涉诉事宜。 关于作者邓宏昌律师系美国LawMay律所合伙人,具备中国律师及美国加州律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中国专利代理师资格并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商标律师。在联邦法院执业方面,其具有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以及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北区,德克萨斯州东区、南区、西区,伊利诺伊州北区,佛罗里达州南区,宾夕法尼亚州西区,佐治亚州北区及华盛顿州西区等多个联邦法院出席经验。除律师执业外,他还担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及深圳市创业导师,并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南山区上市公司法律服务中心首批专家及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法律专家等多个专业专家库。其核心业务长期聚焦于中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及商业秘密的诉讼、申请与无效确权,尤其在跨境电商、涉外电子烟及科技制造等企业出海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且具有国际视野的跨境争议解决与合规风险管理服务。联系方式:邮箱:Rdeng@lawmayus.com电话: +1 267-888-8281(美国);+86 18681567690 (中国,微信同号)易伊律师为美国LawMay律所合伙人,美国加州执业律师,具备多州联邦地区法院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出庭资质,执业领域涉及知识产权与产品责任纠纷等。联系方式:邮箱:Yiyi@lawmayus.com电话:+1 747-241-3130(美国);+86 15220051240 (中国,微信同号) 关于LawMay P.C.LawMay P.C. 是一家深耕中美跨境争议解决的美国精品律所。我们专注于美国联邦知识产权诉讼、337调查、产品责任纠纷及重大商事争议,执业足迹遍及加州、德州、华盛顿州、纽约州、伊利诺伊州、佛罗里达州、密歇根州、弗吉尼亚州、佐治亚州、及北卡罗来纳州等全美重要司法管辖区法院。依托深厚的双语文化底蕴与成熟的跨时区协同机制,我们能够精准洞察司法实践中的细微“颗粒度”,并结合对中美商业逻辑的长期理解,全面把握案件核心事实,准确识别客户的真实诉求。我们常年服务于跨境工贸、跨境电商、科技制造及涉外电子烟等核心中美跨境企业,擅长在复杂的中美法律博弈中协助客户化解商业危机,重塑竞争局势,创造真实价值。凭借深厚的实务积累与处理大额标的争议的丰富经验,LawMay 坚信,在商业挑战与突破的每一个关口,法律始终蕴含着重塑局势的潜能。我们致力于在变局中与客户并肩,践行并实现这份“可能”,与客户共见商业成功。Law May, We May.联系方式:邮箱:attorney@lawmayus.com地址:2108 N St., Ste.9124, Sacramento, CA 95816电话:+1 267-888-8281; +86 186 8156 7690微信:USLawMay网站:www.LawMayus.com特别声明本公众号(及关联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亦不必然反映 LawMay P.C. 及其律师或客户的观点。我们不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实时性。本公众号之内容并非旨在建立您与 LawMay P.C. 之间的律师-客户关系。在未咨询专业律师前,请勿根据本公众号的任何内容采取行动或产生依赖。我们很乐意就法律事宜与您沟通,但在确认此类沟通不会导致利益冲突之前,我们无法就具体事项开展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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