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境内卡车运输货损、丢货,九个月内书面索赔
跨州卡车运输货损,按提单期限书面索赔,期限不得短于九个月。
- 适用范围
- 全国(联邦运输法)
- 权威级别
- 成文法规
- 规则状态
- 稳定
- 结论性质
-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 1收货时当场检查,在签收单上写明破损、短少,拍照并保留包装和货物,必要时请独立机构检验。
- 2向承运人提交书面索赔,写明能识别货物的提单号或运单号、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并列出具体索赔金额。
- 3调取提单正反面条款,核对索赔期限、起诉期限和赔偿限额条款,确认签字人是谁。
- 4承运人书面拒赔后,记下日期,在提单规定的起诉期限内起诉。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只打电话,或只向货代、经纪平台口头反映。索赔要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承运人提出。
- 不要让仓库或第三方人员随意签署含有赔偿限额的提单;他们的签字通常会约束你。
Deadline / 时限
承运人可以通过提单或运价规则设定索赔和起诉期限,但索赔期不得短于九个月,起诉期不得短于自承运人书面拒赔之日起两年(49 U.S.C. §14706(e))。
The Rule / 规则
Carmack Amendment 适用于在美国跨州运输的承运人,承运人对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除非托运人书面同意了赔偿限额。托运人证明交运时完好、到达时损坏、实际损失金额后,举证责任转给承运人。合格的书面索赔须能识别货物、主张承运人承担责任、要求支付具体或可确定的金额(49 C.F.R. §370.3(b))。纯粹的州内运输通常不适用 Carmack;但州内路段属于预定的跨州或国际连续运输一部分的,仍可能适用。
Why It Matters / 原因
未在提单规定的期限内书面索赔,法院可以直接驳回,州法上的侵占等请求也会被 Carmack 排除(preemption),无法另行起诉。反之,单据完整的托运人可以拿回全部实际损失:Larsen Graphics 案中,承运人对第一批货按每磅2美元的限额只赔3,300美元,对第二批货直接拒赔,但提单没有限额条款,签收单记载了破损,法院判承运人赔付47,912.78美元及利息。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4th Cir. · 2021年12月29日
No. 21-1025, appeal from No. 1:20-cv-01076 (E.D. Va.)
原告委托搬运公司把家中物品从弗吉尼亚运到华盛顿特区,约三分之一物品未送达。提单由原告安排负责搬运的家政人员签署,提单背面要求九个月内提交书面索赔,作为赔偿的前提条件。一审认定原告未在该期限内提交书面索赔、请求已逾期,据此驳回 Carmack 请求,并认定州法侵占请求被 Carmack 排除。第四巡回法院维持,认定提单可在驳回动议阶段审查,签字人有权代表原告签署提单。
非先例性意见(unpublished)。
E.D. Mich. · 2024年4月15日
No. 1:23-cv-10642, ECF No. 25
47,912.78 美元(实际损失,另加利息)
密歇根一家印刷公司通过线上货运经纪平台委托 XPO 把两批定制印刷品运到佛罗里达,两批货到达时都已弯折破裂。签收单记载了包装破损,独立检验报告认定货物无残值,托运人就每批货都向 XPO 提出了索赔。对第一批货,XPO 依据一份托运人并未签署的协议,按每磅2美元的限额只赔3,300美元;对第二批货的索赔,XPO 未说明理由即予拒绝。法院认定两份提单都没有限制承运人责任,托运人已证明交运完好、到达损坏和实际损失,XPO 在答辩中也不再争执该实际损失金额,法院作出有利于托运人的即决判决,判赔47,912.78美元及利息。
Authorities /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