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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MAY路迈

竞争对手用假商标、假版权批量投诉,能追责吗

明知不实的 DMCA 投诉要赔损失;用虚假手段取得的商标注册,法院可以撤销。

平台投诉与下架主动起诉平台法院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0日

适用范围
联邦法院(华盛顿西区)
权威级别
说服性判例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案件结果示例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查投诉人的权利来源:商标到 USPTO 查注册号、申请日和使用证据,版权投诉要求对方指明作品。对方所称的原图出现在新注册的网站上、而你的图片发布更早的,保存原始文件、拍摄记录和带日期的页面存档。
  2. 2版权投诉按 DMCA 提交反通知;商标或假冒投诉在账户状况页面申诉,说明投诉人无权,并附上自己的商标证书、授权书或进货证明。
  3. 3同一投诉人反复投诉、损失较大的,评估以17 U.S.C. §512(f)(版权虚假通知)以及州法上的侵权干扰、欺诈等理由在美国法院起诉投诉人。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自己用抢注的商标开通品牌备案,再把别人的商品图片当作自己的作品去投诉竞争对手。下面两案的被告被判赔律师费,被永久禁止申请亚马逊品牌注册,其中一案的美国商标注册被法院撤销。
  • 不要在反通知或申诉中作不实陈述。反通知要以伪证责任声明作出,§512(f) 同样适用于谎称内容被错误删除的一方。

The Rule / 规则

DMCA 通知须声明投诉人有权代表版权人,并善意相信被投诉的使用未经授权。明知不实仍提交通知的,依17 U.S.C. §512(f) 对被投诉人、权利人或平台因信赖该通知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费用和律师费。以虚假声明或其他虚假手段取得美国商标注册的,法院可依15 U.S.C. §1119 撤销注册,受害人可依§1120 主张损失。

Why It Matters / 原因

亚马逊已在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起诉这类投诉人。Dhuog 案被告用欺诈取得的美国商标开通品牌注册,约六周内提交至少202次版权投诉;Vivcic 案被告用一件欧盟注册商标开通品牌注册,不到一个月提交至少59次投诉。两案被告都把他人亚马逊商品图片复制到临时域名网站上,冒充自己的作品。两案均以缺席判决结案,结果不代表所有投诉或所有法院,被告分别被判赔亚马逊律师费84,035.50美元和44,226美元,并被永久禁止提交虚假投诉和申请品牌注册。亚马逊在两案中都表示不主张实际损失,所以判赔只有律师费。按§512(f) 的文字,被错误下架的卖家同样可以主张自己的损失。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 W.D. Wash. · 2024年8月16日

    No. 2:23-cv-00484-JHC, Dkt. 48, 49

    84,035.50 美元(律师费,依17 U.S.C. §512(f) 和 RCW 19.86.090)

    据原告主张并因缺席视为承认的事实,三名个人被告以欺诈取得的“Dhuog”美国商标(注册号6,334,242)开通亚马逊品牌注册账户,2021年9月3日至10月15日通过“Report a Violation”工具提交至少202次版权投诉,并把他人亚马逊商品图片复制到临时域名网站上冒充自有作品,部分商品内容因此被暂时下架。被告经电子邮件替代送达后未应诉。法院就 §512(f)、违约、侵权干扰、欺诈、华盛顿消费者保护法、商标撤销和§1120 等请求作出缺席判决,撤销该商标注册,判给亚马逊律师费84,035.50美元,并永久禁止被告提交虚假投诉、申请品牌注册或为此申请欺诈性商标。

    事实部分见缺席判决动议 Dkt. 45(gov.uscourts.wawd.320521.45.0.pdf);判决书为 Dkt. 49。亚马逊在动议中表示不主张实际损失。

  • W.D. Wash. · 2024年9月23日

    No. 2:23-cv-00486-JHC, Dkt. 50, 51

    44,226 美元(律师费,依17 U.S.C. §512(f))

    据原告主张并因缺席视为承认的事实,两名个人被告以“Vivcic”欧盟注册商标(EUIPO 编号018292374)开通亚马逊品牌注册账户,2021年8月17日至9月14日提交至少59次版权投诉,同样把他人商品图片放到临时域名网站上冒充自有作品,亚马逊据此暂时移除了相关内容。被告经替代送达后未应诉。法院就 §512(f) 请求作出缺席判决,判给亚马逊律师费44,226美元,并永久禁止被告向亚马逊提交虚假版权投诉和申请品牌注册。

    事实部分见缺席判决动议 Dkt. 47(gov.uscourts.wawd.320523.47.0.pdf);判决书为 Dkt. 51。

撰写:Yi Yi(非权益合伙人) 审定:Richard Deng(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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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的四项标识怎么看+

适用范围

这条规则在哪里适用:全国联邦法、某个州、某个巡回区,或某个平台。

权威级别

支撑这条规则的最高一级依据。

  • 成文法规:法律、法规或法院规则的条文。
  • 约束性判例:最高法院或上诉法院的判决,在其辖区内对下级法院有拘束力。
  • 说服性判例:地区法院等的判决,其他法院可以参考,但不受其约束。
  • 非先例裁决:上诉法院不作为先例发布的判决。
  • 机关执法实例:政府机关的处罚、和解或命令,体现执法标准。
  • 官方说明:政府机关的指南或说明,本身不是法律,但反映机关的执法立场。
  • 平台政策:平台自己的规则和合同条款,随时可能调整。

规则状态

这条规则目前是否稳定。

  • 稳定:规则明确,近期没有重大变化。
  • 存在分歧:不同法院或巡回区的结论不同。
  • 依赖具体事实:规则明确,但结果取决于个案证据。
  • 可能近期变化:新规刚生效、正在修订,或相关诉讼尚未结束。

结论性质

这一条说的是法律要求、平台规则,还是用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

  • 法律规则:法律本身的要求。
  • 平台规则:平台规则或合同的要求。
  • 案件结果示例:列举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不能当作普遍适用的规则。

本页案件均来自公开的法院记录和政府公告。本页内容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产品或案件的法律意见;呈现的案件结果不构成对未来案件结果的承诺或预测。Prior results do not guarantee a similar outc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