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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写错原产地、压低货值,CBP 怎么罚

原产地和货值报不实,罚款可达货物国内价值,主动披露能大幅减轻。

家居卫浴运动户外海关扣货政府来函上架前海关法院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CBP)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按实际制造地申报原产国,并在产品或包装上用英文清楚、持久地标明原产国。经第三国组装或换包装的货,先按 CBP 规则判断原产国,不要按转运地申报。
  2. 2申报货值要包括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随货包装进口的配件、平板、电池等也要计入;不要使用为降低关税另做的低价发票。
  3. 3发现过去报错的,在 CBP 正式调查开始之前提交主动披露(prior disclosure),并按 CBP 计算的金额补缴税款。
  4. 4收到 CBP 罚款预通知(pre-penalty notice)的,在通知期限内书面陈述,并整理采购合同、付款记录、生产记录等能证明原产地和成交价的文件。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为了避开第301条关税或反倾销税,把中国产品申报为泰国、越南等第三国原产。
  • 不要用双发票,或在报关时漏报部件价值。知情员工或合作方可以依 False Claims Act 提起 qui tam 举报诉讼,并分得回收款。

Deadline / 时限

主动披露后,须在披露时,或在 CBP 通知其计算的欠税金额后30日内(或 CBP 准许的更长期限)补缴,才能适用较低的罚款上限(19 U.S.C. §1592(c)(4))。

The Rule / 规则

19 U.S.C. §1592(a) 禁止因欺诈、重大过失或过失,以重大且虚假的单证、陈述或遗漏进口货物。罚款上限:欺诈为货物国内价值;重大过失为国内价值与欠缴税款四倍中较低者;过失为国内价值与欠缴税款两倍中较低者;违法未影响关税核定的,重大过失和过失的上限分别为完税价格的40%和20%;无论是否罚款,欠缴税款都须补缴(§1592(c)、(d))。进口货物还须以英文标明原产国,未标明且未在海关监管下补标、退运或销毁的,加征10%从价税(19 U.S.C. §1304(a)、(i));为隐瞒原产地故意去除、遮盖标记的,首次定罪最高罚金10万美元或监禁1年(§1304(l))。

Why It Matters / 原因

罚款可以超过欠税本身。床垫弹簧芯一案,进口商把中国货申报为泰国原产,法院按货物国内价值判罚约338万美元,另判补缴欠税和现金押金,公司负责人与公司同为被告。司法部也用 False Claims Act 追究低报货值和谎报原产地:健身器材公司因漏报随设备进口的平板电脑价值等,和解金至少210万美元,其中42万美元归举报人。主动向 CBP 和检察官披露、配合调查的进口商,可以获得司法部的合作认可。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 2025年7月18日

    Court No. 23-00201, Slip Op. 25-92

    3,381,607.03 美元(民事罚款);另须补缴欠缴税款、未缴的反倾销税等现金押金及利息(政府主张2,431,225.93美元)

    加州进口商及其首席执行官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的46票报关中,把中国生产的床垫弹簧芯申报为泰国原产,少缴普通关税、第301条关税和234.51%的反倾销税。被告未答辩,法院按缺席判决程序,以起诉状事实为真,认定构成过失违反 §1592(a);因两倍欠税额超过货物国内价值,按国内价值判罚,并判令补缴全部欠税、未缴的现金押金及利息。法院还采信起诉状所称,该负责人自2004年起从中国进口弹簧芯,并曾以另一家进口公司负责人身份承认过海关违法。

  • E.D. Tenn. · 2026年4月24日(司法部公布)

    No. 1:22-CV-222

    至少 2,100,000 美元(和解总额),其中420,000美元归举报人

    联网健身器材公司被指在2019年9月至2023年1月向 CBP 提交的发票中,低报从中国代工厂采购的设备价格,并多次漏报随设备包装进口的平板电脑价值,借此少缴关税和其他进口税费。案件由举报人以 qui tam 方式起诉,双方和解;司法部声明和解所涉仅为指控,未认定责任。

  •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Civil Division;D.N.H. 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 2025年7月23日

    DOJ Press Release No. 25-739

    6,800,000 美元(和解总额)

    两家塑料原料进口商自2019年5月起,部分报关未如实申报中国产塑料树脂的原产国和货值,少缴关税。母公司2024年主动向 CBP 和联邦检察官披露,开展独立内部调查,提供损失计算,处分相关人员并改进合规流程,以680万美元和解,司法部明确给予主动披露、合作和整改的减责认可。司法部声明所涉仅为指控,未认定责任。

撰写:Yi Yi(非权益合伙人) 审定:Richard Deng(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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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的四项标识怎么看+

适用范围

这条规则在哪里适用:全国联邦法、某个州、某个巡回区,或某个平台。

权威级别

支撑这条规则的最高一级依据。

  • 成文法规:法律、法规或法院规则的条文。
  • 约束性判例:最高法院或上诉法院的判决,在其辖区内对下级法院有拘束力。
  • 说服性判例:地区法院等的判决,其他法院可以参考,但不受其约束。
  • 非先例裁决:上诉法院不作为先例发布的判决。
  • 机关执法实例:政府机关的处罚、和解或命令,体现执法标准。
  • 官方说明:政府机关的指南或说明,本身不是法律,但反映机关的执法立场。
  • 平台政策:平台自己的规则和合同条款,随时可能调整。

规则状态

这条规则目前是否稳定。

  • 稳定:规则明确,近期没有重大变化。
  • 存在分歧:不同法院或巡回区的结论不同。
  • 依赖具体事实:规则明确,但结果取决于个案证据。
  • 可能近期变化:新规刚生效、正在修订,或相关诉讼尚未结束。

结论性质

这一条说的是法律要求、平台规则,还是用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

  • 法律规则:法律本身的要求。
  • 平台规则:平台规则或合同的要求。
  • 案件结果示例:列举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不能当作普遍适用的规则。

本页案件均来自公开的法院记录和政府公告。本页内容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产品或案件的法律意见;呈现的案件结果不构成对未来案件结果的承诺或预测。Prior results do not guarantee a similar outc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