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页写 FDA 注册或 FDA 认证,会被认定为误导性标示
FDA 不发注册证书,注册号也不代表批准,拿来做宣传会被认定为错误标示
美妆个护消费电子食品保健品上架前政府来函海关扣货FDA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 适用范围
- 全国(FDA)
- 权威级别
- 成文法规
- 规则状态
- 稳定
- 结论性质
-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 1删除商品页、包装、说明书和官网上的 FDA Approved、FDA Certified、FDA Registered 等字样,FDA 标志,以及代理机构出具的“FDA 注册证书”。
- 2产品宣传写了缓解疼痛、去皱、治疗或预防疾病等用途的,先在 FDA 产品分类数据库查对应分类,确认属于 Class I、II 还是 III,是否豁免 510(k)。
- 3工厂提供的 510(k) 编号,要在 FDA 510(k) 数据库逐项核对申请人、器械名称、型号和适应症,与在售产品不一致的,不能拿来用。
- 4收到 FDA 警告信,在信中写明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并附整改证据。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把注册号截图或代理证书放在产品图旁边当资质展示,FDA 认为小字免责声明也消除不了误导。
- 不要借用工厂或别家的 510(k),去卖用途或设计不同的产品。
- 不要在 listing 写疾病治疗用途,同时又按普通消费品进口和销售。
Deadline / 时限
FDA 警告信通常要求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整改措施,具体以每封警告信原文为准(本条所列三封警告信均写明15个工作日)。
The Rule / 规则
依 21 CFR 807.39,器械企业注册或取得注册号,不代表 FDA 批准该企业或其产品,任何借注册造成官方批准印象的表述都属于误导,构成错误标示(misbranding);食品企业注册号同样不代表 FDA 批准或背书(21 CFR 1.242)。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看其预期用途,而预期用途可以由标签宣传、广告和销售时的表述证明(21 U.S.C. §321(h);21 CFR 801.4)。属于器械的,Class I、II 非豁免产品上市前需要 510(k),Class III 一般需要 PMA。
Why It Matters / 原因
FDA 在多封警告信中认定,在产品旁展示带 FDA 标志的“注册证书”,即使证书上有免责声明,也构成错误标示。器械需要 510(k) 而没有取得的,产品同时构成掺假和错误标示;境外企业的产品可能在进口时被扣留或拒绝入境。器械相关违法行为还可被处以民事罚款,2025年调整后的上限为每项违法35,466美元、同一程序合计2,364,503美元(45 CFR 102.3)。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FDA (CDRH) · 2021年6月4日
FDA Warning Letter, CMS Case No. 612946
浙江一家口罩生产商在官网“About Us”页面展示由 J & F Technology Services LLC 出具、带 FDA 标志的“FDA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并附 FDA 注册数据库截图。FDA 认定,这些内容放在产品信息附近,暗示 FDA 批准或认证,构成 21 CFR 807.39 下的错误标示,证书上的小字免责声明不能消除误导。FDA 同时指出,CDRH 不向任何企业签发器械注册证书,相关产品未取得上市许可,在进口时可能被扣留或拒绝入境。
公开警示
FDA (CDRH) · 2021年4月26日
FDA Warning Letter, CMS Case No. 612991
一家销售网站在三款口罩的产品信息旁,分别展示三家中国工厂由 HealReg Service Inc.、Shenzhen SHT Testing Technology Co. Ltd. 等机构出具的“Certification of Registration”,证书带有 FDA 标志。FDA 认定这些展示暗示 FDA 批准或认证,构成错误标示;证书中引用 21 CFR 807.39 的免责声明字体小、位置不显眼,不能消除误导。销售方转用工厂的证书,同样被点名。
公开警示
FDA (CDRH) · 2021年2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CMS No. 612041
美国一家美容品牌在官网销售多款 LED 面罩等光疗设备,宣传去皱、淡斑、祛痘等功效。FDA 认定这些宣传使产品成为医疗器械,因没有 510(k) 构成掺假和错误标示。卖家回复称产品由中国工厂生产,并提交该工厂另一款红光设备的 510(k)(K162489),FDA 认为该 clearance 与卖家所售产品无关,其适应症和设计都超出范围,回复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