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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MAY路迈

我卖的是什么产品

消费电子和智能设备

23 个主题

  1. 01被诉盗用产品图,原告只主张实际损失时要证明因果关系侵权成立后,原告只主张实际损失和利润的,仍须证明图片与销售的因果关系,证明不了可能拿不到赔偿。
  2. 02被外观专利投诉或起诉,先比整体外观差在哪外观专利只保护图中的装饰性外观,整体明显不同就不侵权。
  3. 03发现侵权后拖了几个月才申请 TRO,容易被驳回知道侵权后拖延数月才申请 TRO 或初步禁令,法院常认定损害并不紧迫。
  4. 04商品页写 "FCC Certified" 或 "符合 UL 498A",同行可以告虚假宣传页面上的认证说法要有文件和实物支撑,否则同行可能按《兰哈姆法》申请禁令。
  5. 05买家家里起火,保险公司起诉中国工厂追偿房屋起火后保险公司可能起诉中国工厂追偿,不应诉会被缺席判决。
  6. 06被发明专利投诉,先逐项核对权利要求每个要件产品具备权利要求的每一个要件或其等同物,才构成侵权。
  7. 07写“compatible with 某品牌”算商标侵权吗为说明兼容如实提到品牌名一般可以,但不能用对方 logo 或暗示授权,各巡回标准略有不同。
  8. 08只卖配件、零件或配套 App,也会被告专利侵权吗配件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可以排除帮助侵权;有意教买家侵权的,仍可能构成引诱侵权。
  9. 09跟卖、转卖品牌正品,什么情况下仍算商标侵权正品转卖一般受保护,但保修、品质有差异或冒充品牌方就不受保护
  10. 10越南、香港组装能不能避开301关税第三国只做简单组装的,原产地通常仍是中国,照样加征301关税。
  11. 11按摩仪、血压手环、热敷眼罩,什么时候算医疗器械写了疾病用途就可能属于医疗器械,要查分类和产品代码,确认是否免于 510(k)。
  12. 12商品页写 FDA 注册或 FDA 认证,会被认定为误导性标示FDA 不发注册证书,注册号也不代表批准,拿来做宣传会被认定为错误标示
  13. 13UV 消毒灯、超声波驱虫器进口美国,先办 EPA 手续杀菌灯、驱虫器属农药器械,工厂要有 EPA 编号,每批货到港前要报备。
  14. 14货物因 UFLPA 被美国海关扣留,怎么应对涉新疆原料或清单企业的货推定禁止入境,要用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反驳。
  15. 15收到电池过热、起火的投诉,要评估24小时内向 CPSC 报告掌握足以支持可报告结论的信息后24小时内报 CPSC,调查一般不超过10天。
  16. 16带无线功能的产品,FCC ID 不能借用,用模块要核对授权条件不能借用无关设备的 FCC ID;整机用已认证模块的,要符合模块授权条件并标注。
  17. 17写了保修期就要公开条款,别贴“撕毁保修失效”提供书面保修就要公开完整条款,不能以用第三方配件或撕标签为由拒保。
  18. 18儿童玩具配 App,收集孩子数据前要家长同意面向13岁以下儿童的App和网站,收集定位等信息前要先取得可验证的家长同意。
  19. 19宣传增高、止痛、防病毒,FTC 要求先有临床证据健康功效要在发布前有可靠科学证据,写“临床证明”须有对得上的人体试验。
  20. 20已被召回的产品,没有按召回方案补救的,库存、退货和清仓货都不能卖召回产品未经补救不能卖;补救完成后可以卖,但商品页要写明。CPSC 原则上按件计罚。
  21. 21充电器、吊扇、灯泡卖到美国,先在 DOE 做能效认证备案受管产品上市前要在 DOE 备案,未备案按件、按天累计罚款
  22. 22找网红、达人带货,不标注合作关系 FTC 怎么罚付费或送样的达人内容要显眼标注合作关系,品牌方要监督执行。
  23. 23找 SGS 等实验室按 UL 标准做了检测,也不能贴 UL 标志其他实验室按 UL 标准测过,也不能用 UL 标志,否则按假冒商标判赔。

被外观专利投诉或起诉,先比整体外观差在哪

外观专利只保护图中的装饰性外观,整体明显不同就不侵权。

消费电子儿童用品美妆个护家居卫浴专利诉讼与 337TRO 与资金冻结平台投诉与下架法院权利人平台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专利:联邦巡回)
权威级别
约束性判例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从 USPTO 下载外观专利全文和全部附图,分清实线部分(受保护)和虚线部分(不受保护)。拿自己的产品与专利附图逐个视图比较,不要拿对方在售的实物比较。
  2. 2列出两者在整体外观上的明显差异,同时标出哪些相似之处由功能决定,例如为夹持、折叠、安装必须采用的结构。这些功能性特征在比较时要排除。
  3. 3检索专利申请日以前的同类在先设计(在先专利、早期商品页面、产品目录),保存带日期的记录。在先设计越接近专利,被诉产品与专利之间的细小差异就越重要。
  4. 4如果被诉产品实施了一件晚于对方授权、并把对方专利列为在先技术的美国外观专利,可以整理授权文件和两者对照图,在 TRO 或 PI 阶段提出,供法院评估原告胜诉可能性时考虑。依据是 Shenzhen Jisu 案(非先例判决,有反对意见),该案法院同时指出专利权人仍可能最终证明侵权,所以这不能代替整体外观比对。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只把两张图并排或重叠,觉得“像”就认定侵权、直接和解。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 Range of Motion 案中明确拒绝了这种不排除功能性特征的比较方法。
  • 被列进 Schedule A 案后不要放弃应诉。外观明显不同的理由,要由被告出庭提出,法院才会审查。

The Rule / 规则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适用普通观察者标准:熟悉在先设计的普通购买者,施以购买时通常的注意,看被诉设计与专利附图中的设计整体上是否实质相同。比较以前,法院先通过权利要求解释排除由功能决定的特征,只比较装饰性外观。两者明显不同(plainly dissimilar)的,专利权人不能证明侵权,法院可以在简易判决阶段直接判不侵权;证明侵权的责任始终在专利权人。

Why It Matters / 原因

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常常比看上去窄。Range of Motion 案中,按摩器的两款设计“在概念上很像”,但相似之处多来自功能,法院在排除功能性特征后认定两者明显不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不侵权判决,并在2026年8月11日驳回全院重审申请。Lanard Toys 案中,被告供应商设计产品时以专利权人的铅笔造型粉笔夹为参照样品,法院仍认为相似之处来自功能或在先设计,维持对零售商和供应商的不侵权判决。Shenzhen Jisu 案是 Schedule A 案,出庭应诉的亚马逊、Temu 卖家指出被诉折叠风扇实施了一件后授权的外观专利,地区法院据此解除了已发出的初步禁令,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非先例判决维持,同时指出专利权人仍可能最终证明侵权。所以收到投诉或起诉后,先做整体外观比对,再决定应诉、申诉或和解。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Fed. Cir. · 2026年2月2日

    No. 2023-2427

    专利权人以 D802,155 号按摩器外观专利起诉 Armaid 的 Armaid2 产品。地区法院认定两臂的“蚌壳”形状等特征由功能决定,排除后两款设计明显不同,作出不侵权简易判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2比1维持原判,拒绝专利权人和反对意见提出的只凭并排或重叠图片比较整体设计的做法,认为该做法跳过了排除功能性特征的步骤。法院随后于2026年8月11日驳回专利权人的全院重审申请。

    全院重审驳回令:https://www.cafc.uscourts.gov/opinions-orders/23-2427.ORDER.8-11-2026_2737015.pdf

  • Fed. Cir. · 2020年5月14日

    No. 2019-1781, 958 F.3d 1337

    Lanard 以 D671,167 号铅笔造型粉笔夹外观专利起诉供应商 Ja-Ru 和零售商 Dolgencorp、Toys “R” Us。判决记载,Ja-Ru 设计时以 Lanard 产品为参照样品。地区法院认为两者的相似之处来自功能性特征或在先设计中已有的铅笔造型,熟悉在先设计的普通观察者不会认为两者相同,作出不侵权简易判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并指出侵权比较应以专利附图为准,不能拿专利权人的商业产品比较。

  • Fed. Cir. · 2026年7月22日

    No. 2025-1617, 2025-1763(N.D. Ill. No. 1:24-cv-02948)

    专利权人以 D886,982 号折叠风扇外观专利提起 Schedule A 案,被告为亚马逊、Temu 等平台上的店铺,法院先发出 TRO 和 PI。被告 Zhouty 等出庭,提出被诉产品实施了第三方后授权的 D1,046,104 号外观专利,该专利把 D'982 列为在先技术,而且有事实表明被告获授权销售实施该专利的风扇。地区法院据此解除对 Zhouty 的 PI,并拒绝对新增被告发出禁令。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2比1维持,认为外观专利的预见(新颖性)与侵权适用同一比较标准,地区法院在评估胜诉可能性时考虑这一事实并无不当,但最终是否侵权仍待审理。

    非先例判决(nonprecedential),Stoll 法官发表反对意见。

发现侵权后拖了几个月才申请 TRO,容易被驳回

知道侵权后拖延数月才申请 TRO 或初步禁令,法院常认定损害并不紧迫。

消费电子主动起诉TRO 与资金冻结法院权利人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联邦法院
权威级别
约束性判例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发现侵权链接后,立即截图存证,记下发现日期,并尽快决定是否起诉和申请 TRO。
  2. 2需要先协商或走平台投诉的,给协商设一个短期限,同时准备诉状和证据。
  3. 3申请时在声明中说明何时发现侵权、此后每段时间在做什么,并附上能说明损害紧迫的具体事实。
  4. 4作为被告卖家,收集原告的早期警告函、平台投诉和测试购买记录,证明原告早已知情。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发完警告函或平台投诉后等上几个月,再以情况紧急为由申请 TRO。
  • 不要指望拖延期间在协商或找律师就能当然解释拖延,法院仍可能据此驳回。

The Rule / 规则

TRO 和初步禁令要求申请人证明,不立即救济就会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法院普遍认为,权利人知道侵权后拖延数月才申请,说明损害并不紧迫;第十一巡回法院认为,即使只拖延几个月,虽然不必然导致驳回,也不利于认定不可弥补损害。专利案件中,法院援引联邦巡回法院判例,认为专利权人不当拖延申请初步禁令,会否定损害的不可弥补性。商标案件中,15 U.S.C. §1116(a) 现行规定,申请人被认定很可能胜诉的,享有可推翻的不可弥补损害推定;这项推定是2020年12月修法(Pub. L. 116-260)加入的,下面的 Wreal 案判决早于这次修法。

Why It Matters / 原因

Schedule A 和亚马逊侵权案件中,TRO 的价值在于冻结资金和快速下架。拖延导致 TRO 被驳回的,冻结资产、加速取证等配套请求也会一并落空。即使拖延期间双方在协商或权利人在找律师,法院仍可能认定拖延本身说明损害不紧迫。从被告卖家一方看,原告知道侵权的时间、早期警告函和平台投诉记录,都可以用来反驳 TRO 或初步禁令。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S.D.N.Y. · 2022年12月9日

    No. 1:22-cv-10281 (JLR), ECF No. 8

    原告是深圳公司,拥有可调节笔记本支架专利。被告曾向原告采购该产品并在亚马逊销售,2022年2月起不再采购,但是继续在亚马逊销售被控产品。原告在听证中确认自2022年2月起就知道被告涉嫌侵权,却到2022年12月5日才起诉并申请单方 TRO。法院认为,即使这期间双方在协商或原告在找律师,十个月的拖延也说明原告没有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驳回 TRO,加速取证、保证金和冻结资产请求一并驳回。

    该文件带有法院 ECF 页眉(ECF No. 8,2022年12月9日提交),取自第三方网站转载;CourtListener 原件当日未能取得。

  • 11th Cir. · 2016年10月28日

    No. 15-14390 (appeal from No. 1:14-cv-21385, S.D. Fla.)

    Wreal 拥有 FyreTV 商标,亚马逊推出 Fire TV 约两周后即起诉,但是起诉后五个多月才申请初步禁令,申请所依据的证据在起诉时就已具备。地区法院以无正当理由的五个月拖延为由,认定没有不可弥补的损害,驳回申请。第十一巡回法院维持,认为即使只拖延几个月,也不利于认定不可弥补损害,因为初步禁令以需要迅速、紧急行动为前提。

  • D. Del. · 2019年7月18日

    Civ. No. 18-924-CFC, Memorandum Opinion

    Genentech 在2018年5月15日收到 Amgen 的商业上市通知,2019年4月已从取证材料得知其7月上市计划,但是到2019年7月10日才申请初步禁令,距收到通知十四个月、距 FDA 批准近一个月。法院援引联邦巡回法院判例,认为专利权人不当拖延申请初步禁令会否定损害的不可弥补性,以未证明不可弥补损害为由驳回 TRO 和初步禁令申请。

Authorities / 依据

商品页写 "FCC Certified" 或 "符合 UL 498A",同行可以告虚假宣传

页面上的认证说法要有文件和实物支撑,否则同行可能按《兰哈姆法》申请禁令。

消费电子家居卫浴上架前被起诉TRO 与资金冻结法院权利人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联邦法院(宾州西区)
权威级别
说服性判例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案件结果示例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把页面、主图、A+、包装和说明书上所有 FCC、UL 字样列出来,逐条对应手里的文件:写了 FCC 认证,要有 FCC ID 和授权记录;SDoC 产品只有测试报告和符合性声明。
  2. 2SDoC 产品改用与文件相符的说法,标签使用 FCC 规则第15.19(a) 条规定的完整语句(多数设备适用第15.19(a)(3) 条:"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Operation is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two conditions: ...",两项条件须写全),同时删除 "FCC Certified" 和 "FCC Safety Certified"。
  3. 3页面写出具体标准编号之前,拿实物核对额定电流、线径等关键参数,确认产品真的达到该标准。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因为做过 Part 15 测试就写 "FCC Certified"。
  • 不要在页面上写产品实际达不到的标准编号,也不要照抄同行页面上的认证说法。

The Rule / 规则

商品页面、主图和包装上关于 FCC、UL 的每一句话,都要能用手里的文件和产品实物对上。FCC 的设备授权分两种:认证(Certification)由 FCC 或其认可的认证机构(TCB)根据申请资料签发;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由责任方自行测试并声明产品符合规则,除非 FCC 要求,不需要向 FCC 提交样品或数据;SDoC 的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47 CFR §2.909(b)),进口产品可由美国进口商担任责任方。多数不带无线功能的数码产品可以走 SDoC,这类产品手里只有测试报告和符合性声明,页面写 "FCC Certified" 就与事实不符。写明 "符合 UL 498A" 这类具体标准,产品本身也要真的达到该标准。

Why It Matters / 原因

《兰哈姆法》第43(a)(1)(B)条允许竞争对手起诉商业广告中关于商品性质、品质的虚假陈述。在下面这件案件中,原告起诉一批亚马逊店铺,原告在听证会上作证称,其亚马逊排名已落后于至少一家被告,原因是被告没有承担真正的 UL 498A 和 FCC 认证成本、却宣传同等的安全性,从而压低了价格。法院逐家比对了页面文字、被告提交的文件和产品实物:页面写 "FCC Safety Certified"、手里只有 Part 15 测试报告的,页面写符合 UL 498A、实物达不到的,法院认定原告很可能证明其构成虚假宣传;原告没有拿出页面广告证据的店铺,法院驳回了禁令申请,并指出只印在产品实物上、没有出现在广告中的说法,不能据此认定虚假宣传。对于页面写 "has UL and FCC report" 的店铺,该店只提交了 UL 498(不是 498A)的测试报告,没有提交 FCC 报告,产品看来也不符合 UL 498A,但法院认为不能认定这句话字面虚假,原告也没有提出消费者误导的证据,因此驳回。

真实案件与处罚

1 Matter

  • TOKA, LLC v. Mooye, et al.

    临时救济裁定

    W.D. Pa. · 2026年9月28日

    No. 2:26-cv-00414-CB, ECF 141

    四家店铺的页面写 "FCC Safety Certified" 或 "FCC Certified",但只提交了一份证明符合 47 CFR Part 15 Subpart B 的测试报告和供应商声明,其中一家对所售的一个型号没有提交任何报告,法院认为这些文件都不能证明取得了 FCC 认证。另两家店铺的页面称产品符合 UL 498A,原告在听证会上展示,同型号产品额定电流只有10安培,并且看起来使用18号线,达不到 UL 498A 的要求。法院认定原告很可能证明这六家店铺构成虚假宣传,并表示将另行发布初步禁令。对另外十二家店铺,法院认定原告不太可能证明其构成虚假宣传:其中十一家,原告没有提交页面广告中相关表述的证据,部分店铺的产品实物上虽印有 UL 498A 或 FCC 字样,但不属于广告;另一家页面只写有 UL、FCC 报告,法院认为不能认定字面虚假。另有两家被指控页面暗示产品接地,原告没有提交针对这两家产品的检测证据,法院同样驳回。对此前已从禁令中释放、页面上有小字 "FCC" 的一家店铺,法院表示将另行发出令其说明理由的命令。法院还记载,原告申请并获得延期后,没有提交补充说明或证据。

买家家里起火,保险公司起诉中国工厂追偿

房屋起火后保险公司可能起诉中国工厂追偿,不应诉会被缺席判决。

儿童用品消费电子电池与充电起火受伤索赔被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印第安纳州产品责任法(各州规则不同)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案件结果示例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收到起诉状、传票或保险公司律师的索赔函,当天通知自己的产品责任险保险公司,按保单要求转交全部文件。
  2. 2保全证据:涉案批次的生产记录、检测报告、出货记录,以及平台订单和 listing 页面,不要删除或修改。
  3. 3请美国律师确认是否已被有效送达、答辩截止日,以及法院对公司有无管辖权,再定应诉方案。
  4. 4查清同案还有哪些被告(平台、美国进口商、经销店铺),他们可能依合同要求你承担赔偿和律师费。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因为公司在中国就不应诉。Indiana Farm Bureau 案中,中国工厂没有应诉,被缺席判决赔偿约392万美元。
  • 不要指望平台替你承担。下面两起印第安纳州案件中,亚马逊和 Wal-Mart.com 都胜诉退出。
  • 不要在律师介入前,向保险公司或其律师承认产品有缺陷,或者报出赔偿金额。

Deadline / 时限

联邦法院:被送达后21天内答辩;同意放弃正式送达且请求寄往美国境外的,自请求发出之日起90天内答辩(FRCP 12(a)(1)(A))。州法院按各州规则计算。

The Rule / 规则

保险公司向房主赔付后,取得房主对产品制造商和卖家的索赔权,可以用自己的名义起诉追偿(代位追偿)。印第安纳州产品责任法原则上只让制造商承担严格责任,只有法院无法管辖制造商、且卖家属于主要经销商时,卖家才承担制造商责任。所以在印第安纳州,中国工厂一旦被有效送达,严格责任往往集中在工厂身上;其他州对平台和经销商责任的规则不同。

Why It Matters / 原因

被告不应诉,法院会把起诉状所述事实视为已承认,再按原告提交的损失清单确定金额。Indiana Farm Bureau 案的缺席判决把房屋、财物和临时生活费用全部计入,共3,920,028.74美元,另加判决后利息。相反,Homesite 案中的深圳工厂请律师应诉,第一次驳回动议获准,原告修改起诉状后案件才得以继续,工厂保留了全部抗辩机会。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S.D. Ind. · 2021年9月13日(缺席判决);2021年10月15日(终局判决)

    No. 1:19-cv-01568-JMS-TAB, Dkt. 110, 111, 112

    3,920,028.74 美元

    投保人2018年2月16日在亚马逊向第三方卖家 SOWOFA 购买广东飞轮公司(Guangdong Feilun)生产的遥控船套装,同年5月2日遥控船起火,房屋和财物受损。法院指出,起诉状没有主张法院无法管辖飞轮,保险公司自己申请对飞轮登记违约时还陈述已完成送达;即使假定无法管辖飞轮,起诉状也没有事实表明亚马逊是该产品的主要经销商或卖家,所以不能依印第安纳州产品责任法追究亚马逊的严格责任,随后又就默示担保请求判亚马逊胜诉。飞轮未应诉,被登记违约,法院判其赔偿3,920,028.74美元(房屋2,733,121.22美元、财物861,907.52美元、生活费用325,000美元),并作出终局判决。

    法院文书:Dkt. 50(驳回对亚马逊的严格责任请求),Dkt. 110(亚马逊简易判决),Dkt. 111(缺席判决),Dkt. 112(终局判决)

  • S.D. Ind. · 2020年12月29日

    No. 4:19-cv-00168-TWP-DML, Dkt. 87

    投保人2017年7月在 Walmart.com 平台向第三方卖家 CNMODLE 购买深圳 Anet 生产的3D 打印机,几个月后打印机起火。四名被告中只有 Wal-Mart.com 被成功送达并出庭,保险公司称无法送达 Anet 和 CNMODLE。法院认定 Wal-Mart.com 只提供交易平台,没有占有、制造、分销或出售该打印机,在印第安纳州产品责任法下不属于卖家,批准其简易判决动议,并要求保险公司报告对其余被告的送达进展。

  • N.D.N.Y. · 2024年2月8日;2024年4月3日

    No. 6:23-cv-981 (DNH/TWD), Dkt. 22, 27

    投保人在亚马逊购买的替换电池2022年9月18日在家中起火。保险公司先在纽约州法院起诉亚马逊,案件移送联邦法院后,双方协议撤回对亚马逊的请求,改列深圳 Lepower 为被告。Lepower 委托美国律师提出驳回动议,法院2024年2月8日认为原告在制造缺陷、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三种理论下都未充分主张严格产品责任,驳回并准许修改;原告补充专家已排除其他起火原因等事实后,法院2024年4月3日拒绝再次驳回,案件进入证据开示。

被发明专利投诉,先逐项核对权利要求每个要件

产品具备权利要求的每一个要件或其等同物,才构成侵权。

消费电子专利诉讼与 337平台投诉与下架律师函与警告法院权利人平台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专利:联邦巡回)
权威级别
约束性判例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从 USPTO 下载专利全文,找出对方主张的独立权利要求,把每个要件拆开单列。不侵犯独立权利要求的,也不侵犯从属于它的权利要求。
  2. 2逐个要件与产品实物、图纸、说明书对照,写明每一项是否具备,并留存拆解照片、尺寸、测试报告等证据。
  3. 3下载专利的审查档案(file wrapper),查专利权人为克服驳回所作的修改和陈述。审查中放弃的范围,对方不能再用等同原则主张。
  4. 4留意说明书反复强调为“本发明重要特征”的结构,以及说明书对关键用语的一贯用法,法院可能据此对权利要求作较窄的解释。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只看专利标题、摘要或附图就判断是否侵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文字为准。
  • 不要接受“虽然缺这个要件,但功能差不多,所以等同”的说法而直接下架或和解。等同原则逐个要件适用,不能用来抹掉一个要件。

The Rule / 规则

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界定。被诉产品必须具备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每一个要件,字面具备或以等同方式具备,才构成侵权。等同原则只能针对单个要件适用,不能把整个要件读掉;专利权人在审查中为取得授权而放弃的范围,也不能再通过等同原则拿回(prosecution history estoppel)。

Why It Matters / 原因

多数不侵权抗辩从权利要求解释和逐要件比对开始。Duncan Parking 案中,权利要求要求按键设在外壳的盖板上,被诉停车计时器的按键在内部装置上,法院认为以等同原则认定侵权会抹掉这一要件,维持对该专利的不侵权判决。Amgen v. Coherus 案中,专利权人在审查中反复强调权利要求限定的“特定盐组合”,被诉工艺使用未被列出的组合,法院在起诉状阶段即驳回等同侵权主张。Ultravision v. GoVision 案中,法院依据说明书把“防水”解释为 IP65 及以上,又把“显示模块”限定为两块 LED 板连接一块子板的结构,深圳一家 LED 显示屏厂商因此获得不侵权判决。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Fed. Cir. · 2019年1月31日

    No. 2018-1360(S.D. Cal. No. 3:15-cv-01526),与 No. 2018-1205(PTAB IPR2016-00067 上诉)合并判决

    IPS 起诉 Duncan 的 Liberty 单车位停车计时器侵犯 '310 号专利。权利要求要求外壳的盖板上带有多个按键,被诉产品的按键属于内部装置,从外壳开口伸出。法院认为被诉产品字面上不具备该要件;IPS 主张按键位置的变化属于非实质性差异,法院认为认定等同会实际抹掉该要件,维持对 '310 号专利的不侵权简易判决。同一判决以权利要求解释过窄为由,撤销了另一件 '054 号专利的不侵权判决并发回。

  • Fed. Cir. · 2019年7月29日

    No. 2018-1993(D. Del. No. 1:17-cv-00546)

    Amgen 的 '707 号专利限定蛋白纯化中使用三种特定盐组合之一,Coherus 的工艺使用其他盐组合,Amgen 只能主张等同侵权。审查过程中,Amgen 为克服驳回反复强调现有技术没有公开权利要求中的“特定盐组合”。法院认定 Amgen 已明确放弃其他盐组合,审查历史禁止反悔适用,维持地区法院以未能陈述可救济请求为由驳回起诉的裁定。

  • Fed. Cir. · 2023年2月23日

    No. 2022-1098(E.D. Tex. No. 2:18-cv-00100, 2:18-cv-00112)

    Ultravision 以多件 LED 显示屏专利起诉 Shenzhen Absen Optoelectronic Co., Ltd. 及其美国公司。地区法院依据说明书和审查历史,把“防水”解释为“IP65 或以上的防护等级”,把“显示模块”解释为“两块 LED 显示板连接一块子板的模块”。Ultravision 据此对部分权利要求同意不侵权判决,另一项权利要求经陪审团认定不侵权且无效。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两项解释正确,维持全部判决。

    非先例判决(nonprecedential)。

写“compatible with 某品牌”算商标侵权吗

为说明兼容如实提到品牌名一般可以,但不能用对方 logo 或暗示授权,各巡回标准略有不同。

消费电子汽车配件家居卫浴上架前平台投诉与下架律师函与警告权利人平台法院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第九巡回等,各巡回标准不同
权威级别
约束性判例
规则状态
存在分歧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标题和五点描述用纯文字写“Compatible with [品牌] [型号]”或“for [品牌] [型号]”,自己的品牌放在最前面、最显眼的位置。
  2. 2加一句不隶属声明,例如“Not affiliated with or endorsed by [品牌]”。按 Tabari 案,法院不要求必须加声明,但会把声明作为没有暗示授权的证据。
  3. 3删除对方 logo、标志性字体、包装风格和对方的官方产品图。配件本身外观与对方产品相同的,先查对方有没有注册产品外观(trade dress),主图要清楚显示自己的品牌。
  4. 4店铺名、品牌名、域名不要包含对方商标。确需在域名中提到的,避免“品牌.com”,也不要带“official”“authorized”等字样。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把对方商标当作自己的品牌、店铺名或产品名使用。
  • 没有书面授权,不要写“官方”“授权”“原厂”“OEM”等暗示关联的字样。

The Rule / 规则

为说明自己的配件、耗材或服务适用于某品牌产品而使用该品牌名称,属于指示性合理使用(nominative fair use)。第九巡回法院的标准是:不用该商标难以说明所指的产品;只使用说明所需的部分,例如文字,不用 logo 和标志性字体;不暗示与商标权人存在赞助或授权关系。在第九巡回法院,被告主张指示性合理使用后,由商标权人证明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各巡回区的具体标准不完全相同。

Why It Matters / 原因

兼容配件的风险多来自页面的呈现方式。Tabari 案中,经纪商在域名中使用“lexus”,删除 Lexus 标志并加上醒目的不隶属声明后,第九巡回法院撤销了禁止在任何域名中使用 LEXUS 的禁令,并要求发回后由商标权人承担证明责任。判决同时说明,“商标.com”或带“official”“authorized”的域名通常会暗示授权。SoClean 案中,替换滤芯的外形本身是注册的产品外观,地区法院没有禁止被告销售,但要求被告不得只用滤芯图片做宣传,所有图片都要醒目显示被告自己的品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这一禁令。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 9th Cir. · 2010年7月8日

    No. 07-55344(C.D. Cal. No. CV-03-08506)

    汽车经纪商 Tabari 夫妇以 buy-a-lexus.com 和 buyorleaselexus.com 经营 Lexus 购车经纪业务。地区法院认定侵权,禁止其在任何域名中使用 LEXUS。第九巡回法院认为,用 Lexus 指称 Lexus 汽车属于指示性合理使用的分析范围;被告删除 Lexus 标志、加上“非授权经销商”声明后,没有暗示赞助或授权。法院以禁令过宽为由撤销并发回,要求按指示性合理使用标准重审,由 Toyota 承担证明责任。

  • Fed. Cir. · 2022年11月9日

    No. 2021-2311(D. Mass. No. 1:20-cv-10351)

    SoClean 就其 CPAP 消毒器替换滤芯的外形注册了产品外观商标(第6,080,195号),起诉前经销商 Sunset 销售的替换滤芯。地区法院认为 SoClean 很可能胜诉,但没有禁止 Sunset 销售滤芯,只禁止其仅用滤芯图片做宣传,并要求所有宣传、销售图片醒目显示 Sunset 品牌,不得让人误以为所售为 SoClean 产品。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适用第一巡回法院的标准,维持这一初步禁令。本案涉及注册的产品外观,不是用文字说明兼容的情形。

只卖配件、零件或配套 App,也会被告专利侵权吗

配件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可以排除帮助侵权;有意教买家侵权的,仍可能构成引诱侵权。

消费电子家居卫浴汽车配件独立站专利诉讼与 337律师函与警告平台投诉与下架权利人法院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联邦专利法)
权威级别
约束性判例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列出配件或 App 的全部常见用途,确认哪些用途不落入对方专利的权利要求,并保留测试或使用记录。
  2. 2检查说明书、包装、商品详情页的图片和视频,删去教买家按专利方法组装或操作的内容,改为展示不侵权的用法。
  3. 3收到通知后,把被指控的组合用法交给律师做不侵权分析,并如实说明产品的开发来源和参考过的产品。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在说明书或详情页教买家按专利保护的方式组装或操作产品。
  • 不要在明知产品仿照权利人产品的情况下刻意不查专利,也不要向律师隐瞒这一事实。
  • 不要只凭专利应该无效的判断继续推广被指控的用法;有效性要通过 IPR 或法院程序解决。

The Rule / 规则

卖家的配件本身不落入专利,也可能因为引诱或帮助买家侵权而承担责任(35 U.S.C. §271(b)、(c));两种责任都以买家等他人实际构成直接侵权为前提。两种责任都要求卖家知道专利,并且知道买家的使用构成侵权;明知可能有专利却刻意回避,会被视为知道(Global-Tech Appliances, Inc. v. SEB S.A., 563 U.S. 754 (2011))。帮助侵权还要求配件构成发明的实质部分,并且是专门为侵权制造或改造的,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的通用商品不承担帮助侵权责任。相信专利无效不能作为引诱侵权的抗辩,但对权利要求有合理的不侵权理解,可以否定侵权故意(Commil USA, LLC v. Cisco Systems, Inc., 575 U.S. 632 (2015))。

Why It Matters / 原因

配件、耗材、兼容件和硬件配 App 的卖家,常被权利人主张:买家把配件装上主机、按 App 提示操作时构成侵权,卖家在引诱或帮助。法院会看卖家的说明书、包装、商品图片和产品设计,判断卖家有没有教买家按专利方法使用。产品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的,可以排除帮助侵权;但引诱侵权看卖家有没有积极鼓励侵权,说明书和图片只展示不侵权用法,权利人就更难证明引诱。但卖家明知产品仿照权利人的产品,却刻意不查专利、不向律师说明来源,法院会按知道专利处理。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U.S. Supreme Court · 2011年5月31日

    No. 10-6, 563 U.S. 754

    香港家电制造商 Pentalpha 在香港买了一台 SEB 的防烫深炸锅,这台海外版产品上没有美国专利标记。Pentalpha 复制了除外观以外的全部特征,再请律师做自由实施检索,但没有告诉律师产品抄自 SEB;律师没有找到 SEB 的专利,出具了不侵权意见。Pentalpha 把炸锅卖给 Sunbeam 在美国转售,Sunbeam 被诉并通知 Pentalpha 后,Pentalpha 仍向其他美国公司供货。最高法院认为,引诱侵权要求知道所引诱的行为构成侵权,故意回避也视为知道;本案证据足以认定 Pentalpha 故意回避,维持其引诱侵权责任。

  • U.S. Supreme Court · 2015年5月26日

    No. 13-896, 575 U.S. 632

    Commil 主张 Cisco 销售无线网络设备,引诱客户以侵犯其方法专利的方式使用。Cisco 抗辩称自己善意相信该专利无效。最高法院认为,对专利无效的信念不能否定引诱侵权的故意,认为专利无效的被告可以通过复审等程序解决有效性问题。法院同时重申,引诱侵权要求证明被告知道所引诱的行为构成侵权;如果只要知道可能侵权就要担责,对权利要求作出合理不同解读的被告也会被判责任,这与 Global-Tech 的标准不符。判决撤销上诉法院判决并发回。

  • Fed. Cir. · 2009年9月16日

    Nos. 2008-1479, -1517

    Vita-Mix 持有一项用搅拌棒防止搅拌机内形成气穴的方法专利,起诉 Basic 销售带搅拌棒的搅拌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用搅拌棒贴着杯壁搅拌这种常见用法不侵权,属于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帮助侵权不成立。Basic 在对方提出侵权主张后、起诉前修改了说明书,改为教用户贴着杯壁搅拌,说明书、包装和产品目录的图片也展示搅拌棒接触杯壁,法院认定没有引诱侵权的故意。两项间接侵权的简易判决均维持,直接侵权部分发回重审。

Authorities / 依据

跟卖、转卖品牌正品,什么情况下仍算商标侵权

正品转卖一般受保护,但保修、品质有差异或冒充品牌方就不受保护

消费电子食品保健品平台投诉与下架律师函与警告权利人法院海关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联邦商标法)
权威级别
说服性判例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上架前把你的货和品牌在美国授权渠道销售的货逐项对比: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语言、批次和序列号、成分配方、是否享有品牌的美国保修。有任何一项不同,都按可能构成实质差异处理。
  2. 2查品牌官网的保修条款,确认保修是否只覆盖从品牌或授权卖家处购买的商品。只覆盖授权渠道的,详情页不要写“含原厂保修”。
  3. 3店铺名、详情页、独立站域名和社交账号都不要使用会让人以为你就是品牌方或官方授权店的表述。授权已经终止的前经销商,先确认剩余库存还能否继续销售。
  4. 4从境外采购平行进口货的,先查该商标是否在 CBP 备案并获得 Lever-rule 保护。获得保护的,与美国授权商品有实体和实质差异的货物须在商标旁加贴19 C.F.R. §133.23(b) 规定的英文声明标签,否则会被拒绝入境并扣留。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在详情页声称附带原厂保修或“100%正品授权”,除非能拿出品牌方的书面确认。下面 Otter 案中,卖家页面写着含 OtterBox 终身有限保修,法院同时认定虚假广告成立。
  • 不要把首次销售原则当作万能抗辩。法院会审查商品是否有实质差异、是否脱离了品牌方的质量控制,以及卖家是否让人误以为自己与品牌有关联。

Deadline / 时限

受限平行进口货物被 CBP 扣留后,进口商有30天时间证明适用例外,或者按规定加贴标签申请放行(19 C.F.R. §133.23(d))。

The Rule / 规则

转卖经商标权人同意首次投放市场的正品,一般不构成商标侵权,这就是首次销售原则。但法院承认两个例外:转卖的商品与权利人授权销售的商品存在消费者购买时会在意的实质差异,包括保修和服务承诺上的差异;或者转卖商不遵守权利人合法、实际执行的质量控制,损害商标价值。转卖商让人误以为自己就是商标权人或与之有关联的,也不能援引首次销售原则。

Why It Matters / 原因

Otter 案中,卖家卖的并非假货,但所售商品不享有原厂保修,法院认定构成实质差异,又认定卖家脱离了品牌的质量控制,在简易判决阶段就认定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成立。Nutradose 案中,被告转卖的同样是正品,但它曾是商标被许可人,许可终止后不能再清库存,又虚假暗示自己是商标权人,法院庭审后认定侵权,认定被告利润1,337,848美元和原告实际损失1,802,000美元。平台规则也不替品牌方执行经销协议:沃尔玛不受理单纯的未授权转卖投诉,TikTok Shop 不处理仅以违反经销协议或价格低于 MAP、MSRP 为由的投诉。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 D. Colo. · 2021年11月10日

    No. 1:19-cv-00510-RMR-MEH, Dkt. 54

    被告并非授权卖家,在亚马逊以“Triplenet Pricing Inc.”店铺销售 OtterBox、LifeProof 手机壳。Otter 的保修只覆盖从 Otter 或授权卖家处购买的商品,被告页面却写着含 OtterBox 终身有限保修。法院认定保修差异构成实质差异,首次销售原则不适用;即使不看这一点,Otter 有合法、实际执行的质量控制,被告的销售也落入质量控制例外。法院准许 Otter 的部分简易判决动议,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和科罗拉多消费者保护法请求成立,并驳回被告全部反诉。

    文件页眉记载提交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签署处写 November 12, 2021。本裁定未处理赔偿金额,后续赔偿和结案情况未核实。

  • S.D. Fla. · 2024年1月9日

    No. 1:22-cv-20780-BB, Dkt. 162

    1,337,848 美元(被告利润)及 1,802,000 美元(实际损失),为法官审理后事实认定与法律结论中认定的金额

    被告 Bio Dose 曾是 GlutaDose 营养补充剂生产商 Unipharma 的线上销售商,二者由同一人创办。Unipharma 破产后资产被出售,GlutaDose 商标现登记在原告名下。被告继续通过网站和亚马逊等第三方平台转卖其购入的 GlutaDose 正品,并在发货包裹中夹带自家竞品的宣传。被告曾依商标许可协议使用该商标,许可抗辩被法院驳回。经七天法官审理,法院认定首次销售原则不适用,理由有二:前被许可人不得在许可终止后继续销售库存;被告还虚假暗示自己就是该商标的权利人。商标侵权等请求成立,法院认定原告可获被告利润1,337,848美元和实际损失1,802,000美元,并准许永久禁令。法院同时认定,被告有意利用了该商标的商誉,但本案不属于“exceptional case”,其行为远未达到可认定为故意或恶意的程度,因此不判律师费。

    最终判决书和是否上诉未核实。

越南、香港组装能不能避开301关税

第三国只做简单组装的,原产地通常仍是中国,照样加征301关税。

电池与充电消费电子工具机械海关扣货上架前海关其他机关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0日

适用范围
全国(CBP)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先用 HTS 编码查产品是否在 Section 301 加征清单内,再查 USTR 的现行排除清单是否覆盖你的产品描述。
  2. 2转产到第三国之前,按零部件列出产地和成本(BOM),确认核心部件(主板、电机、电芯等)在哪里生产,评估第三国工序能否改变产品的名称、性质或用途。
  3. 3保存第三国工厂的生产视频、工序说明、原材料进口报关单、生产记录和出口单据;工厂换址后,通知报关行同步更新发票上的制造商名称地址和原产地。
  4. 4工序拿不准的,发货前申请原产地 binding ruling。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把在中国做好的整机或主板运到第三国,只做插件、焊接、装壳、贴标、包装,就申报第三国原产。
  • 不要让发票、装箱单、提单上的制造商和原产地互相矛盾。

Deadline / 时限

USTR 现行的178项 Section 301 排除有效期至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11月9日23时59分,之后是否延长以 USTR 公告为准(90 FR 55232);对改判原产地后的清算不服,须在清算后180天内提出 protest(19 U.S.C. §1514(c)(3))。

The Rule / 规则

Section 301 加征针对原产于中国、并归入清单所列 HTS 子目的货物。货物经第三国加工的,按实质性改变标准判断原产地:加工后的产品须具有新的名称、性质或用途。简单组装、在预留孔位插装元件和焊接,通常不构成实质性改变;举证责任在进口商。

Why It Matters / 原因

原产地被改判为中国,已放行的货物也会在清算时补征301关税和利息。CBP 会逐项比对 BOM 中零部件的产地和价值。国际贸易法院在 Cyber Power 案中,对六款产品中的五款维持中国原产,理由之一是进口商的证据缺少日期、数量和具体产品信息。反过来,在 Toro 案中,进口商提交了越南工厂的注塑、电机生产和总装视频、修正后的发票和提单,CBP 认定原产地为越南,不加征301关税。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CBP Regulations and Rulings · 2026年2月27日

    HQ H338596 (Protest No. 280923110395)

    逆变器、充电器在中国完成电路板贴片和插件等工序,再运到香港插装其余元件、波峰焊和总装,进口时申报香港原产。BOM 显示大部分零部件和大部分零部件价值来自中国,关键开关器件也在中国生产且在香港没有改变。CBP 认定电路板在香港的加工只是补充装配,香港工序不构成实质性改变,原产地为中国,适用 Section 301,驳回 protest。

    CBP 总部对 protest 的复核决定,进口商名称已隐去。

  • 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 2023年2月27日

    Court No. 20-00124, Slip Op. 23-24

    进口商把在菲律宾组装的不间断电源和浪涌保护器标为菲律宾制造,CBP 认定原产地为中国并拒绝放行。庭审后法院认定,五款产品的主电路板在中国生产,进口商的证据缺少日期、数量和具体产品信息,不能证明在菲律宾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原产地为中国;只有一款从主电路板起就在菲律宾生产的产品被认定为菲律宾原产。

  • CBP Regulations and Rulings · 2026年5月21日

    HQ H334437

    进口商的吹叶机原在中国生产,2020年11月起转由供应商在越南的工厂生产,电路板仍来自中国,但外壳注塑、电机的转子定子制造、接线和总装都在越南完成。报关时因与报关行沟通不到位,单据仍写中国原产。进口商提交生产视频、BOM、供应商声明和修正后的发票,并与提单、装箱单相互印证,CBP 认定越南工序构成实质性改变,原产地为越南,不适用 Section 301,准予 protest。

    CBP 总部对 protest 的复核决定。

按摩仪、血压手环、热敷眼罩,什么时候算医疗器械

写了疾病用途就可能属于医疗器械,要查分类和产品代码,确认是否免于 510(k)。

消费电子美妆个护运动户外上架前海关扣货政府来函FDA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FDA)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对照 FDA 2026年1月6日版一般健康产品指南(General Wellness)逐项检查:用途是否只限放松、睡眠、体重管理、运动表现等一般健康范围;产品是否不侵入、不植入,且不使用激光、电刺激等需要专门管控的技术。
  2. 2不符合的,在 FDA 510(k) 数据库查同类产品的产品代码和许可情况(血压计一般为 DXN),按器械取得上市许可;对分类拿不准的,可以向 FDA 提交 513(g) 分类问询。
  3. 3清理 Listing、包装、App 界面和广告里的疾病名称、诊断阈值、医疗级或临床级精度、可替代医用设备等表述;提醒用户就医的提示,不点名疾病,也不把读数标为异常。
  4. 4已取得许可的 TENS、血压计等器械,工厂还要符合 21 CFR Part 820 质量管理体系,投诉记录要有医疗器械报告(MDR)评估。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以为加一句“非医疗用途”就够了。FDA 在2025年给 WHOOP 的警告信中认定,免责声明不足以改变产品按设计输出血压估算值的用途。
  • 不要把激光美容仪、电刺激按摩仪当作一般健康产品直接上架。FDA 指南列举的非低风险例子包括宣称嫩肤的激光产品和宣称改善记忆的神经电刺激产品。

The Rule / 规则

用于诊断、治疗、缓解或预防疾病,或用于影响身体结构或功能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21 U.S.C. §321(h)),要先确定其器械分类和产品代码:多数 Class I 和部分 Class II 器械免于 510(k),但仍须遵守注册、列名、标签和质量体系等其他要求,除非该类器械另有豁免;不在豁免范围的,须先取得 510(k) 许可或其他上市授权。FDA 对只用于一般健康用途且低风险的产品不执行器械监管;用非侵入传感估算血压、血氧等数值的产品,只有在不用于医疗目的,且标签、界面和广告不涉及具体疾病、诊断阈值、临床级精度或替代已获批器械时,才可按一般健康产品处理。

Why It Matters / 原因

未取得上市授权的器械按掺假和标识不当处理。FDA 可将生产企业列入进口警示89-08,其产品在口岸不经检验扣留,单批放行须申请整改或改贴标签。警告信列明的后续措施包括扣押、禁令和民事罚款。WHOOP 案也说明,按指南修改功能和标签后,FDA 可以对修改后的产品不再执行器械要求。

真实案件与处罚

4 Matters

  • FDA (CDRH) · 2025年7月14日

    CMS 709755

    WHOOP 可穿戴设备的 Blood Pressure Insights 功能每天输出收缩压和舒张压估算值,官网称其提供医疗级健康洞察。WHOOP 主张该功能属于健康生活方式软件。FDA 认定血压估算与诊断高血压、低血压内在相关,免责声明不足以改变用途,且血压估算不属于低风险功能,产品未经许可上市,构成掺假和标识不当。2026年6月17日,FDA 致函表示,基于 WHOOP 对功能和标签的修改及更新后的指南,对修改后的产品不执行器械要求。

    2026年6月17日 FDA 函件 https://www.fda.gov/inspections-compliance-enforcement-and-criminal-investigations/warning-letters/whoop-inc-709755-06172026。

  • FDA · 2021年3月17日

    Import Alert #89-08(Red List,DWPE)

    深圳一家公司的加热干眼眼罩(Heated Dry Eye Mask)被列入未取得 510(k) 或 PMA 器械的进口警示红名单,对应眼部护罩和眼睑热脉动系统两个器械产品代码。条目注明,仅提供 510(k) 未必足以消除违规表象。

    进口警示为不经检验扣留的行政措施,不涉及罚款。

  • FDA · 2026年5月7日

    Import Alert #89-08(Red List,DWPE)

    武汉一家公司的急救包(含海姆立克辅助和防窒息急救器)被列入同一进口警示红名单,每个产品代码均注明 Needs 510(k)。列入后,FDA 口岸可不经检验扣留其相关产品。

    进口警示为不经检验扣留的行政措施,不涉及罚款。

  • FDA (CDRH) · 2025年10月28日

    CMS 718112

    FDA 于2025年8月4日至7日检查这家深圳工厂,其生产腕式血压计和多款 TENS、肌肉电刺激器。FDA 认定其软件验证、设计验证、变更控制、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和投诉处理不符合 21 CFR Part 820,产品构成掺假,其中软件验证和不合格品控制两项为2016年检查已发现的重复问题;抽查的4份投诉记录均未做医疗器械报告评估。

商品页写 FDA 注册或 FDA 认证,会被认定为误导性标示

FDA 不发注册证书,注册号也不代表批准,拿来做宣传会被认定为错误标示

美妆个护消费电子食品保健品上架前政府来函海关扣货FDA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FDA)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删除商品页、包装、说明书和官网上的 FDA Approved、FDA Certified、FDA Registered 等字样,FDA 标志,以及代理机构出具的“FDA 注册证书”。
  2. 2产品宣传写了缓解疼痛、去皱、治疗或预防疾病等用途的,先在 FDA 产品分类数据库查对应分类,确认属于 Class I、II 还是 III,是否豁免 510(k)。
  3. 3工厂提供的 510(k) 编号,要在 FDA 510(k) 数据库逐项核对申请人、器械名称、型号和适应症,与在售产品不一致的,不能拿来用。
  4. 4收到 FDA 警告信,在信中写明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并附整改证据。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把注册号截图或代理证书放在产品图旁边当资质展示,FDA 认为小字免责声明也消除不了误导。
  • 不要借用工厂或别家的 510(k),去卖用途或设计不同的产品。
  • 不要在 listing 写疾病治疗用途,同时又按普通消费品进口和销售。

Deadline / 时限

FDA 警告信通常要求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整改措施,具体以每封警告信原文为准(本条所列三封警告信均写明15个工作日)。

The Rule / 规则

依 21 CFR 807.39,器械企业注册或取得注册号,不代表 FDA 批准该企业或其产品,任何借注册造成官方批准印象的表述都属于误导,构成错误标示(misbranding);食品企业注册号同样不代表 FDA 批准或背书(21 CFR 1.242)。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看其预期用途,而预期用途可以由标签宣传、广告和销售时的表述证明(21 U.S.C. §321(h);21 CFR 801.4)。属于器械的,Class I、II 非豁免产品上市前需要 510(k),Class III 一般需要 PMA。

Why It Matters / 原因

FDA 在多封警告信中认定,在产品旁展示带 FDA 标志的“注册证书”,即使证书上有免责声明,也构成错误标示。器械需要 510(k) 而没有取得的,产品同时构成掺假和错误标示;境外企业的产品可能在进口时被扣留或拒绝入境。器械相关违法行为还可被处以民事罚款,2025年调整后的上限为每项违法35,466美元、同一程序合计2,364,503美元(45 CFR 102.3)。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FDA (CDRH) · 2021年6月4日

    FDA Warning Letter, CMS Case No. 612946

    浙江一家口罩生产商在官网“About Us”页面展示由 J & F Technology Services LLC 出具、带 FDA 标志的“FDA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并附 FDA 注册数据库截图。FDA 认定,这些内容放在产品信息附近,暗示 FDA 批准或认证,构成 21 CFR 807.39 下的错误标示,证书上的小字免责声明不能消除误导。FDA 同时指出,CDRH 不向任何企业签发器械注册证书,相关产品未取得上市许可,在进口时可能被扣留或拒绝入境。

  • BMHshop

    公开警示

    FDA (CDRH) · 2021年4月26日

    FDA Warning Letter, CMS Case No. 612991

    一家销售网站在三款口罩的产品信息旁,分别展示三家中国工厂由 HealReg Service Inc.、Shenzhen SHT Testing Technology Co. Ltd. 等机构出具的“Certification of Registration”,证书带有 FDA 标志。FDA 认定这些展示暗示 FDA 批准或认证,构成错误标示;证书中引用 21 CFR 807.39 的免责声明字体小、位置不显眼,不能消除误导。销售方转用工厂的证书,同样被点名。

  • Marci Beauty LLC

    公开警示

    FDA (CDRH) · 2021年2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CMS No. 612041

    美国一家美容品牌在官网销售多款 LED 面罩等光疗设备,宣传去皱、淡斑、祛痘等功效。FDA 认定这些宣传使产品成为医疗器械,因没有 510(k) 构成掺假和错误标示。卖家回复称产品由中国工厂生产,并提交该工厂另一款红光设备的 510(k)(K162489),FDA 认为该 clearance 与卖家所售产品无关,其适应症和设计都超出范围,回复不充分。

UV 消毒灯、超声波驱虫器进口美国,先办 EPA 手续

杀菌灯、驱虫器属农药器械,工厂要有 EPA 编号,每批货到港前要报备。

消费电子家居卫浴上架前海关扣货政府来函其他机关海关平台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EPA)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先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农药器械:用紫外线、超声波、灯光诱捕或粘板等物理方式杀菌、驱虫、捕虫的,一般属于 FIFRA 下的 device,不需要产品登记,但受机构登记、标签和进口规则约束。
  2. 2让生产工厂在 EPA 登记为生产机构,取得 EPA 机构编号(EPA Est. No.,境外工厂的格式类似 96641-CHN-1),并把编号印在产品标签上。
  3. 3每一批货抵达美国前,由进口商向 EPA 提交到港通知(Notice of Arrival,EPA Form 3540-1)。
  4. 4删除无法证实的功效和安全用语,例如“Sterilization rate up to 99.9%”“Safe for Pets and Kids”。EPA 不事先审查器械效果,但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仍构成误标(misbranded)。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以为有 CE、FCC 认证就可以卖。这些认证与 FIFRA 无关。
  • 不要等 EPA 来信才补编号、补报备。EPA 按批次计算违法,过去没报的每一批都可能单独计罚。

Deadline / 时限

进口农药或农药器械,须在货物抵达美国之前向 EPA 提交到港通知(19 CFR 12.112,EPA Form 3540-1)。

The Rule / 规则

FIFRA 把用于诱捕、杀灭、驱除或减轻有害生物的仪器或装置定义为 device(7 U.S.C. §136(h))。器械不需要像农药那样登记,但须在 EPA 登记过的机构生产,标签须显示该机构编号,并且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宣传(40 CFR 152.500;7 U.S.C. §136(q)(1))。进口时适用 FIFRA 第17条和 CBP 的联合进口规则(19 CFR 12.110至12.117)。EPA 还可依 FIFRA 第13条对持有违规器械的任何人发出停售、停用、移除令(7 U.S.C. §136k(a))。

Why It Matters / 原因

Tzumi 的 UV 消毒器由深圳工厂生产,21批货标签没有机构编号,进口时也没有报 NOA,进口商和美国分销商合计被罚150万美元。亚马逊平台上第三方卖家销售的 UV 消毒棒、手机 UV 消毒盒、超声波驱虫器和 UV 灭蚊灯,也被 EPA 列入停售令;命令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和运输,未经 EPA 书面批准,这些商品不得从任何设施移出。也就是说,库存在仓库里既不能卖,也不能自行撤回处理。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 EPA Region 2 · 2023年9月28日

    Docket No. FIFRA-02-2023-5213 (Consent Agreement and Final Order)

    1,500,000 美元(民事罚款,两家公司合计)

    两家公司进口并分销由深圳工厂生产的 IonUV 消毒棒、PhoneSpa 手机消毒器等 UV 设备。EPA 检查员2020年8月在多家网络零售商页面发现,产品描述含有农药功效宣传,标签没有 EPA 机构编号;公司回复称此前不了解 FIFRA 对器械的规定,过去各批货都没有提交 NOA。EPA 认定2020年5月至9月经长滩港进口的21批货,分别构成进口商分销误标器械、未提交 NOA,以及美国分销商分销误标器械,两家公司同意支付150万美元。

  • EPA Region 10 · 2020年6月10日(停售令);2021年2月9日(增列70种产品)

    Docket No. FIFRA-10-2020-0102;First Amended Attachment A

    EPA 依 FIFRA 第13条向亚马逊发出停售、停用、移除令,认定平台上的部分消毒剂、抗菌产品、驱虫器和捕虫器未登记或误标,器械也没有标示机构编号。2021年增补的附件列出第三方卖家销售的 UV 消毒棒、手机 UV 消毒盒、超声波驱虫器和 UV 灭蚊灯,其中不少标注由 FBA 配送,所列宣传包括“Anti-germ Rate 99.9%”“Safe for Pets and Kids”。命令要求亚马逊立即停止销售、仓储、运输这些产品及名称、ASIN、卖家不同但实质相同的产品,未经 EPA 书面批准不得从任何设施移出。该命令不含罚款。

    2021年增补附件:https://www.epa.gov/sites/default/files/2021-02/documents/amazonservicesllc-2bamendedattachmenta.pdf

货物因 UFLPA 被美国海关扣留,怎么应对

涉新疆原料或清单企业的货推定禁止入境,要用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反驳。

服装帽饰消费电子家居卫浴海关扣货上架前海关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CBP)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发货前把供应链梳理到原料层,例如棉、粘胶、多晶硅、铝、PVC,逐级保留采购合同、发票、运输和付款记录。
  2. 2对照 DHS 公布的 UFLPA 实体清单,核查直接和间接供应商是否在清单上。
  3. 3收到扣留通知后,按 CBP 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证明货物与新疆和清单企业无关;无法证明的,评估退运。
  4. 4记录货物提交查验的日期。CBP 在30日内不作决定的,视为排除入境,进口商可以提出抗议。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以为成品不在新疆生产就没有问题。法律推定覆盖全部或部分在新疆开采、生产、制造的货物,也覆盖清单企业生产的货物。
  • 不要指望起诉后很快放行。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企业起诉挑战列名并申请初步禁令,被国际贸易法院驳回,诉讼期间禁运继续有效,货物仍被禁止进口。

Deadline / 时限

CBP 在被扣货物提交查验后30日内未就可否入境作出最终决定的,视为决定排除入境(法律另有授权的除外),进口商可据此提出抗议(19 U.S.C. §1499(c)(5)(A))。

The Rule / 规则

UFLPA(Pub. L. 117-78)自2022年6月21日起实施,推定全部或部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生产、制造的货物,以及 UFLPA 实体清单上企业生产的货物,都使用了强迫劳动,依 19 U.S.C. §1307 禁止入境。进口商要获得例外,须完全遵守相关指南,完整、实质地回答 CBP 的全部问询,并以清楚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货物没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强迫劳动(UFLPA §3(b))。

Why It Matters / 原因

CBP 统计看板显示,2022年6月至2026财年9月,CBP 依 UFLPA 拦查的货物共44,651个申报行(看板按报关单中的每一行计数),价值约41.4亿美元,其中27,098个被拒绝入境(即被排除、退运或销毁),15,547个放行,2,006个仍待决定。按申报行计,约六成被拒绝入境。

真实案件与处罚

1 Matter

  • 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 2024年2月27日

    Court No. 23-00182, Slip Op. 24-24

    原告是珠海的激光打印机及耗材制造商,被强迫劳动执法工作组列入 UFLPA 实体清单,产品随即被禁止进口。原告起诉并申请初步禁令,要求暂停列名。法院认为,一般情况下应先向工作组申请移出清单,但就本案特定事实不要求原告先用尽这一程序;同时认为其就主要诉请胜诉可能性不足,也未证明不可弥补的损害,利益权衡和公共利益也不支持原告,驳回初步禁令,禁运继续有效,其货物仍被禁止进口。

    据 CourtListener 案卷(CIT No. 1:23-cv-00182),2026年6月9日法院在工作组就原告第二次移出清单申请作出决定前中止诉讼,截至该记录尚无实体判决。

收到电池过热、起火的投诉,要评估24小时内向 CPSC 报告

掌握足以支持可报告结论的信息后24小时内报 CPSC,调查一般不超过10天。

电池与充电消费电子起火受伤索赔政府来函CPSC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CPSA)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把 A-to-z 索赔、买家评论和退货原因中提到过热、冒烟、起火、烧伤的记录集中到一处,指定专人每天查看。
  2. 2出现第一起起火或烧伤报告时,就请律师评估是否需要向 CPSC 报告。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等投诉积累多了再评估是否需要报告。
  • 不要对 CPSC 要求召回或提供信息的来函置之不理。

Deadline / 时限

取得足以合理支持可报告结论的信息后24小时内报告;为判断是否可报告而调查的,一般不超过10天;上述期限的计算不含周末和节假日(16 CFR §1115.14(a)、(d)、(e))。

The Rule / 规则

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获得的信息,足以合理支持产品不符合适用的消费品安全规则或委员会所依赖的自愿性安全标准、存在可能造成重大产品危害的缺陷,或存在造成严重伤害、死亡的不合理风险时,须在24小时内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报告。报告义务可能在收到第一份投诉、伤害报告时就产生,企业不应等到风险评估完整后再报告;信息是否可报告不明确的,可以迅速调查评估,但一般不应超过10天,除非能证明更长时间合理(16 CFR §1115.14)。

Why It Matters / 原因

下面的 Fitbit 和 HP 两件民事罚款,针对的都是企业被指控掌握危险信息后没有立即报告。境外卖家拒绝召回或不回应的,CPSC 会发布公开警示,写明卖家名称和在亚马逊的销售情况,并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Fitbit LLC

    行政处罚

    CPSC · 2025年1月22日

    CPSC Docket No. 25-0002

    民事罚款 12,250,000 美元

    涉及约102万只 Ionic 智能手表。CPSC 工作人员指控:这些手表的电池会过热,部分用户手臂或手腕出现二度、三度烧伤;Fitbit 收到大量报告后推送了固件更新,但掌握足以合理支持存在缺陷的信息后没有立即向 CPSC 报告。和解协议约定 Fitbit 支付1,225万美元民事罚款;Fitbit 不承认工作人员的上述指控,也不承认违法。

  • CPSC · 2012年1月23日

    CPSC Release No. 12-091

    民事罚款 425,000 美元

    涉及随笔记本电脑出售及作为配件、备件销售的锂电池组。CPSC 工作人员指控 HP 明知危险而未立即报告,HP 同意支付42.5万美元民事罚款,同时否认相关指控。

  • CPSC · 2026年9月24日

    CPSC Recall No. 26-792

    中国公司 Shenzhen Xinkewangda Electronics Co., Ltd.(NEWDERY)在亚马逊销售约21,380个移动电源,收到9起爆炸起火报告,其中一起造成200万美元财产损失,另有1起烧伤。CPSC 曾于2025年6月5日发布公开警示(No. 25-327),称该进口商拒绝召回,此后才转为召回。

带无线功能的产品,FCC ID 不能借用,用模块要核对授权条件

不能借用无关设备的 FCC ID;整机用已认证模块的,要符合模块授权条件并标注。

消费电子上架前政府来函其他机关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FCC 规则)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在 FCC 设备授权数据库输入 FCC ID,核对授权人、型号和频段与实物一致。
  2. 2整机使用已认证模块的,向模块厂索取授权文件和集成说明,核对天线和安装方式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并在整机外部标注 "Contains FCC ID: ……"。
  3. 3改动无线模块、天线或发射功率后,确认原授权是否仍然覆盖。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借用与产品无关的其他型号或其他公司的 FCC ID。
  • 取得授权之前,不要上架、报价或销售;授权前展示或宣传的,要附上 FCC 规定的未授权声明。

The Rule / 规则

有意发射无线电信号的设备,如蓝牙、Wi-Fi、遥控和图传设备,须先取得 FCC 设备授权,才能在美国上架、报价或销售;授权前只能在附上 FCC 规定的显著声明(说明设备尚未取得授权、在取得授权前不得销售)的情况下展示或宣传(47 CFR §2.803(d)(2)(iii))。借用别的型号或别家的 FCC ID,等同于没有授权。整机采用已取得模块授权的无线模块的,整机不一定需要单独的 FCC ID,但模块的天线、安装方式等要符合模块授权的条件;模块装进整机后看不到其 FCC ID 的,整机外部须加注 "Contains FCC ID: ……" 一类标签(47 CFR §15.212)。另外,按2026年9月修订的 47 CFR §2.803(c),在线平台须在销售页显示有效的 FCC ID(分别自2027年3月1日、6月1日起须遵守),卖家要准备好与实物一致的 FCC ID。

Why It Matters / 原因

没有授权就上架,FCC 可以先发出拟议处罚通知,再作出罚款令;下面两件分别为罚款286万美元和拟议罚款120万美元,两笔金额中都有一部分是针对未完整答复 FCC 调查函的处罚。FCC 还会用亚马逊页面上的 "Date First Available" 认定卖家开始销售的日期。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 FCC · 2020年7月23日

    FCC 20-101(Forfeiture Order)

    罚款 2,861,128 美元(其中2,821,850美元针对设备营销违规,39,278美元针对未完整答复调查函)

    被处罚方在网上销售数十款无人机图传发射器,不论这些设备是否符合 FCC 规则。FCC 认定违法,维持了此前拟议的全部罚款。

  • FCC · 2023年12月14日

    FCC 23-113(Notice of Apparent Liability)

    拟议罚款 1,202,454 美元(其中47,454美元针对未完整答复调查函)

    这家在亚马逊销售音响设备的公司,FCC 初步认定其有33款设备在取得授权前就已上市销售;其中3款从未取得授权,所标的 FCC ID 不对应该设备,或者不覆盖设备的全部功能。FCC 以亚马逊页面的 "Date First Available" 作为开始销售日期的证据。

    这是拟议处罚,最终结果未经核实。

写了保修期就要公开条款,别贴“撕毁保修失效”

提供书面保修就要公开完整条款,不能以用第三方配件或撕标签为由拒保。

消费电子家居卫浴工具机械上架前政府来函FTC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联邦保修法)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商品页或包装上写了保修期的,备好一份完整保修条款,逐项写明保修对象、范围和除外、维修或更换方式、期限及起算、索赔步骤和联系方式。售价超过10美元的,在标题中标明 Full 或 Limited。
  2. 2在 listing 描述中放保修全文,或者写明可以查看条款的网址,以及免费索取纸质条款的地址或电话。
  3. 3删除“使用非原厂配件或第三方维修即失去保修”“撕毁标签保修失效”一类表述。可以写明第三方配件或维修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在螺丝、外壳接缝处贴“warranty void if removed”标签,也不要在实际处理中以标签破损为由拒保。
  • 不要要求买家只用指定品牌的配件、耗材或维修点才能保修,除非这些配件或维修在保修中免费提供,或已获 FTC 豁免。

The Rule / 规则

Magnuson-Moss Warranty Act 不强制提供书面保修,但一旦提供就受其约束。售价超过15美元的消费品,书面保修须在一份文件中以简明语言写明保修对象、范围和除外、厂商承担什么、期限、索赔步骤及联系方式等事项(16 CFR §701.3);下单不需要到店的销售,卖家须在商品描述旁边披露保修全文,或写明保修条款网址和免费索取方式(16 CFR §702.3(c))。售价超过5美元的,不得以买家使用指定品牌的配件或维修作为保修条件,除非免费提供或已获 FTC 豁免(15 U.S.C. §2302(c)、(e))。

Why It Matters / 原因

违反 Magnuson-Moss 同时违反 FTC Act 第5条。FTC 2024年7月3日一次向8家公司发函,其中 ZOTAC、ASRock、Gigabyte 三家因“撕毁保修失效”类贴纸被点名,函件称已保存网页,30天后复查。FTC 2022年已就同类条款对 Weber、Harley-Davidson 等作出同意命令,Weber 命令有效期20年;违反 FTC 最终命令的,每次违法最高可处53,088美元民事罚款。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 FTC · 2024年7月3日

    FTC Western Region San Francisco warning letter

    FTC 西部大区审查 zotac.com 上的书面保修后,点名其中“用户篡改、污损或移除写有破损即保修失效的贴纸,保修失效”一条。函件指出,没有 FTC 豁免时,仅因消费者使用非授权配件或维修就主张保修失效没有依据,可能构成欺骗。FTC 称已保存相关网页,30天后复查,并保留执法和请求金钱救济的权利。

    同日 FTC 新闻稿列明另两家收到贴纸类警告函的公司为 ASRock 和 Gigabyte(GBT Inc.)。

  • FTC · 2022年9月14日

    FTC Docket No. C-4775, Decision and Order

    FTC 对烧烤炉厂商 Weber-Stephen 作出同意命令,禁止其宣称使用第三方或未经授权的配件、维修,或未经授权改装,会导致保修失效,也禁止把只用原厂配件作为保修条件;要求其在保修中清楚写明“Using third-party parts will not void this warranty.”,并通知顾客。命令允许 Weber 明确排除第三方配件或维修造成的损坏。Weber 不承认也不否认指控,命令不含罚款,有效期20年。

宣传增高、止痛、防病毒,FTC 要求先有临床证据

健康功效要在发布前有可靠科学证据,写“临床证明”须有对得上的人体试验。

食品保健品美妆个护消费电子运动户外上架前政府来函律师函与警告FTC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FTC)
权威级别
机关执法实例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把全部功效宣称列成清单,包括 Listing、主图文字、视频、达人脚本和评价邀约话术,逐条配上支持它的研究。研究对象须是本产品或实质相同的配方,人群、剂量和时长要与宣称一致。
  2. 2没有人体研究支持的,删去“临床证明”“85%用户疼痛减轻”这类表述,也不要用顾客口述的效果和前后对比图代替证据。
  3. 3宣称防护病毒或符合 N95 等认证标准的,先取得 NIOSH 或 FDA 的相应授权,再写相关字样。
  4. 4收到 FTC 民事调查令(CID)或问询的,保存全部广告版本、评价记录和销售数据,请律师应对,不要自行删改记录。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拿一项样本小、没有恰当随机化的自资研究宣称“临床证明”。TruHeight 案中,FTC 指控公司主要依据的一项32人、6个月的公司资助研究不足以支持增高宣称(同意令中公司不承认也不否认)。
  • 不要以为责任只落在公司。TruHeight 案中两名负责人是被申请人,与公司连带承担金钱责任;Gravity Defyer 案中负责人是被告,民事罚款由他个人支付。

The Rule / 规则

FTC Act 第12条禁止为推销食品、药品、器械或化妆品发布虚假广告。FTC 2023年的处罚通知列明:健康功效或安全性宣称须在发布时已有合格的科学证据;宣称治疗严重疾病,至少要有一项随机、对照良好、双盲(无法设盲的除外)、由合格人员实施、测量疾病终点或经验证的替代指标并取得统计显著结果的人体临床试验;宣称“经科学或临床证明”,须有足以让相关科学界认可的证据。

Why It Matters / 原因

FTC 的金钱救济通常与销售额挂钩,还可叠加民事罚款。Razer 案法院判令支付1,071,254.33美元的消费者救济,另付100,000美元民事罚款;TruHeight 案确定400万美元责任,支付75万美元后其余暂缓执行。收到2023年处罚通知后仍从事通知所列行为的公司,以及违反既有 FTC 命令的人,FTC 可就每项违法请求最高53,088美元的民事罚款(16 CFR §1.98,FTC 公告2026年不作调整)。

真实案件与处罚

3 Matters

  • FTC · 2026年7月14日

    FTC Docket No. C-4837 (File No. 242 3093)

    责任金额 4,000,000 美元(金钱救济),支付 750,000 美元后其余暂缓执行

    这家公司向儿童和青少年销售增高软糖、胶囊和蛋白粉,宣称“唯一经临床证明有助于身高增长的补充剂”。FTC 指控其主要依据一项32人、6个月的公司资助研究,样本和时长不足、未恰当随机化,不构成可靠科学证据;公司还以免费产品换取亚马逊五星评价。双方以同意令了结,最终命令要求今后的增高宣称须有可靠科学证据,在专家通常要求时须为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人体试验。

    事实见 FTC 起诉状 https://www.ftc.gov/system/files/ftc_gov/pdf/TruHeight-Complaint.pdf。

  • D.D.C. · 2025年1月15日

    No. 1:22-cv-01464-RDM, Dkt. 33

    民事罚款 175,000 美元(由公司负责人个人支付)

    FTC 指控这家鞋履公司宣称其 VersoShock 鞋底可缓解膝、背、足部疼痛以及足底筋膜炎、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并宣称经临床证明“膝痛减少85%”,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FTC 还指控负责人违反其2001年受到的 FTC 命令。双方以法院批准的约定令了结:负责人支付175,000美元民事罚款,今后作止痛和疾病类宣称须有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人体临床试验。

    宣称内容和2001年命令见 FTC 新闻稿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news/press-releases/2025/02/ftc-secures-court-order-barring-gravity-defyer-its-owner-making-unsupported-pain-relief-claims。

  • C.D. Cal. · 2024年4月30日

    No. 8:24-cv-00907-JVS(AGRx), Dkt. 9

    金钱救济 1,071,254.33 美元(用于消费者退款),另加民事罚款 100,000 美元

    被告包括多家新加坡 Razer 公司,在官网和社交媒体宣传 Zephyr 口罩为 N95 级,可防护新冠病毒。起诉状记载 NIOSH 从未认证或批准该产品。法院批准约定令,判令支付1,071,254.33美元用于消费者救济,另付100,000美元民事罚款,并禁止在 FDA 未专门批准的情况下宣称产品可预防或治疗新冠。FTC 于2025年1月向6,764名消费者发放全额退款。

    NIOSH 事实见起诉状 https://www.ftc.gov/system/files/ftc_gov/pdf/Razer-PACER-No1-Complaint.pdf;退款见 FTC 2025年1月13日新闻稿。

已被召回的产品,没有按召回方案补救的,库存、退货和清仓货都不能卖

召回产品未经补救不能卖;补救完成后可以卖,但商品页要写明。CPSC 原则上按件计罚。

家居卫浴消费电子运动户外工具机械上架前政府来函CPSC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CPSC)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上架前和每次补货前,用品牌、型号、UPC 和日期码在 CPSC 召回页面(cpsc.gov/Recalls)检索,并在 SaferProducts.gov 查同款产品的投诉记录。
  2. 2货源来自清仓、退货、尾货或二手批发时,要求上游提供批次和序列号,逐批对照召回公告列明的型号和生产日期,核对结果留档。
  3. 3发现在售库存属于召回范围,立即下架所有渠道的 listing,停止发货,把库存(包括 FBA 等第三方仓)隔离,按召回公告写明的补救方式处理。
  4. 4自己的产品发起召回后,同时通知分销商、平台和物流仓停售停发,并保留通知记录。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换 listing、换包装或打折清仓,把没有完成补救的召回产品卖出去。
  • 不要以“召回是品牌方的事,我只是转卖”为由继续卖,法律禁止任何人销售召回产品。
  • 不要把召回产品捐出,或作为残次品转卖给清货商,Home Depot 案中,CPSC 工作人员把这两类渠道都列为分销召回产品的途径。

The Rule / 规则

依 15 U.S.C. §2068(a)(2)(B),任何人不得销售、要约销售、分销或进口已由制造商在 CPSC 参与下自愿召回且 CPSC 已公告的消费品;卖家知道或应当知道召回的,同样适用。明知违反的,原则上按每件产品单独计算违法行为(不是制造商、自有品牌商或分销商的零售商,既不实际知道也未收到 CPSC 通知的除外;进口商属于法律所称制造商,15 U.S.C. §2069(a)(2)、§2052(a)(11)),CPSC 自2022年起适用的上限为每项违法120,000美元、同一系列违法合计17,150,000美元;该上限按法律每5年调整一次,2027年起适用的新上限须于2026年12月1日前公布。按召回方案完成维修等补救的产品可以销售,但按 CPSC 指引,商品页面要写明补救已经完成(CPSC 网上买卖产品常见问题)。

Why It Matters / 原因

“明知”包括尽合理注意就能知道的情形(15 U.S.C. §2069(d)),召回已公开的,卖家一般难以仅凭不知情免责。CPSC 对销售召回产品的零售商处罚过多次:TJX 和解同意支付1,300万美元民事罚款,Home Depot 570万美元,Best Buy 380万美元(均不构成承认违法);Peloton 的1,906.5万美元罚款中,也包括召回公告后仍分销38台召回跑步机。这些和解都要求维持合规制度,TJX 和 Peloton 还须连续5年提交年度报告。

真实案件与处罚

4 Matters

  • CPSC · 2022年8月2日

    CPSC Docket No. 22-C0003; CPSC Release No. 22-195

    13,000,000 美元(民事罚款,和解)

    CPSC 工作人员指控 TJX 在2014年3月至2019年10月间,通过 T.J. Maxx、Marshalls、HomeGoods 门店和网上渠道,明知而销售、分销约1,200件分属21项自愿召回的产品,多数为有婴儿窒息风险的摇篮式睡椅,违反 §2068(a)(2)(B)。TJX 同意支付1,300万美元民事罚款,维持识别、隔离和处置召回产品的合规制度,并连续5年提交年度报告。和解不构成 TJX 承认明知违法。

  • CPSC · 2017年8月30日

    CPSC Release No. 17-214

    5,700,000 美元(民事罚款,和解)

    CPSC 工作人员指控 Home Depot 在2012年8月至2016年11月间明知而销售、分销约2,816件分属33项召回的产品,渠道包括门店收银台、服务台、逆向物流中心的残次品处理(salvage)、网上销售和捐赠计划。CPSC 工作人员还指控其流程未能准确识别、隔离并阻止召回产品的销售。Home Depot 同意支付570万美元并维持合规制度,和解不构成承认明知违法。

  • CPSC · 2016年10月3日

    CPSC Release No. 17-001

    3,800,000 美元(民事罚款,和解)

    CPSC 工作人员指控 Best Buy 在2010年至2015年间明知而销售、分销16种召回产品,向消费者售出约600件,其中400多台为佳能相机。CPSC 工作人员还指控其未能在全部供货渠道识别、隔离召回产品,部分商品编码没有永久屏蔽,或被提前重新启用。Best Buy 同意支付380万美元并建立内部合规制度,和解不构成承认 CPSC 工作人员的指控。

  • CPSC · 2023年1月5日

    CPSC Release No. 23-087

    19,065,000 美元(民事罚款,和解)

    CPSC 指控 Peloton 未及时报告 Tread+ 跑步机的卷入危险,并在召回公告后仍通过自有人员和第三方配送公司分销38台召回跑步机。Peloton 同意支付19,065,000美元,一并和解这两项指控,并维持强化的合规制度,连续5年提交年度报告。

充电器、吊扇、灯泡卖到美国,先在 DOE 做能效认证备案

受管产品上市前要在 DOE 备案,未备案按件、按天累计罚款

电池与充电消费电子家居卫浴工具机械上架前政府来函其他机关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DOE、FTC)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确认产品是否属于 DOE 能效标准管辖的产品,例如电池充电器、外置电源、吊扇、普通照明灯泡、除湿机、便携式空调。
  2. 2按 DOE 测试程序取得测试数据,由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在 CCMS 系统提交每个基本型号的认证报告,上架前在 DOE 合规认证数据库查到自己的型号。
  3. 3吊扇、普通照明灯泡、便携式空调等需要 EnergyGuide 或 Lighting Facts 标签的,按 16 CFR Part 305 贴标(吊扇的标签贴在包装上,§305.21),网站商品页显示清晰可读的标签图片(§305.27)。
  4. 4收到 DOE 的 Notice of Proposed Civil Penalty,尽快核对涉及的型号、销售天数和数量,补交认证报告,并与 DOE 沟通和解。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以为工厂做过测试就完成了备案,没有向 DOE 提交认证报告,照样违规。
  • 不要清仓销售不达标的白炽灯泡,2022年7月25日起在美国销售能效低于每瓦45流明的普通照明灯泡即被禁止。
  • 不要只报一次,认证报告每年都要再提交。

Deadline / 时限

每个基本型号在美国首次销售前须提交认证报告,此后每年按 10 CFR 429.12(d) 规定的日期再报(10 CFR 429.12(a))。

The Rule / 规则

依 10 CFR 429.12(a),受能效标准管辖产品的制造商,在美国分销任何基本型号前,须向 DOE 提交认证报告,证明该型号符合标准,并每年更新。法律上的“制造”包括进口(42 U.S.C. §6291(10))。未依法认证属于禁止行为(10 CFR 429.102(a)(1)),每项违法最高罚款575美元;未认证的,每销售一件、每个基本型号每拖延一天,都可分别算一项违法(10 CFR 429.120)。另依 FTC 的 16 CFR Part 305,吊扇、普通照明灯泡、便携式空调等须贴 EnergyGuide 或 Lighting Facts 标签,网站销售须展示标签图片(16 CFR 305.27)。

Why It Matters / 原因

按件、按天累计,罚款增长很快。DOE 公开的处理决定中,深圳一家充电器企业和一个吊扇品牌经和解分别支付3万美元和2万美元;案件进入行政法官程序后,广东一家大直径吊扇企业被评定741,863美元。销售不达标产品同样违法,一家销售不达标 GE 品牌灯泡的公司被罚11,850美元。

真实案件与处罚

4 Matters

  • DOE(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 · 2024年8月2日

    DOE Case No. 2024-CE-39009

    30,000 美元(民事罚款,和解)

    DOE 于2024年5月23日向这家深圳企业发出拟议罚款通知。企业承认,其 Charmast 品牌电池充电器基本型号 W1056 在美国分销至少365天,从未向 DOE 提交认证报告。DOE 认定其明知违反 10 CFR 429.102(a)(1),评定30,000美元民事罚款,并采纳双方和解协议。

  • DOE(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 · 2025年12月8日

    DOE Case No. 2024-CE-32061; OHA Case No. EEE-25-0003

    20,000 美元(民事罚款,和解)

    DOE 于2024年9月25日发出拟议罚款通知,同年11月6日将案件移交行政法官。被申请人随后签署和解协议,承认其多个吊扇基本型号在美国分销至少365天,明知而未提交认证报告。DOE 评定20,000美元民事罚款,被申请人分两期各10,000美元付清。

  • DOE(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 · 2024年6月17日

    DOE Case No. 2024-CE-32020; OHA Case No. EEE-24-0011

    741,863 美元(民事罚款)

    DOE 于2023年10月16日向这家广东吊扇企业发出拟议罚款通知,2024年3月6日移交行政法官。行政法官于2024年6月6日作出初步决定,认定其大直径吊扇基本型号在美国分销至少365天未提交认证报告,属于明知违法,建议罚款741,863美元。DOE 采纳该决定,评定741,863美元,限60天内付清。

  • DOE(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 · 2024年10月16日

    DOE Case No. 2024-SE-57017

    11,850 美元(民事罚款,和解)

    被申请人承认,2022年7月25日之后仍在美国销售多款 GE 品牌灯泡,这些灯泡属于普通照明灯泡,达不到每瓦45流明的最低能效标准。DOE 认定其明知销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新产品,评定11,850美元民事罚款,限30天内付清,并采纳和解协议。

找网红、达人带货,不标注合作关系 FTC 怎么罚

付费或送样的达人内容要显眼标注合作关系,品牌方要监督执行。

美妆个护食品保健品消费电子独立站上架前政府来函FTC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FTC 指南)
权威级别
官方说明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与达人的合同写明披露义务:收到报酬、免费或折扣产品、佣金或其他利益的,须在推广内容附近清楚、显眼地披露合作关系(16 CFR §255.5)。
  2. 2要求把披露放在不点 "more" 就能看到的位置。Teami 案中,FTC 工作人员事先提醒过这一点,商家也写进了对达人的要求,但没有执行。
  3. 3建立审核制度:付费帖子发布后及时检查,未披露的通知整改,再犯的停止合作和付款。Teami 同意令把这套做法列为商家的义务。
  4. 4只让真正用过产品的人说自己在用,脚本不能替达人编写其没有过的使用体验(16 CFR §255.1(c))。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以为未披露只是达人的问题。Teami 案的被告为商家及其负责人,Pixel 4 案的被告为 Google 和播出广告的 iHeartMedia。
  • 不要让达人在拿到产品之前录制亲身体验内容(Pixel 4 案)。

The Rule / 规则

FTC Endorsement Guides(16 CFR Part 255)是 FTC 对 FTC Act 第5条如何适用于代言和推荐的解释。代言须反映代言人的真实意见和体验;广告表示代言人使用该产品的,代言人须为真实用户;代言人与商家之间有受众意想不到、可能影响可信度的关联,包括付款和赠送免费或折扣产品,须清楚、显眼地披露。与指南不一致的做法可能招致 FTC 依第5条采取纠正措施。

Why It Matters / 原因

Teami 案法院判决15,209,452美元,商家支付100万美元后其余部分暂缓执行,商家还须建立达人披露监督制度。这笔钱是 FTC 依 FTC Act 第13(b)条取得的衡平金钱救济,不是罚款;最高法院2021年在 AMG Capital Management v. FTC 案中认定,第13(b)条不授权 FTC 请求或法院判令此类金钱救济。Pixel 4 案中,电台主持人在拿到手机之前就按脚本录制亲身使用的广告,FTC 与 Google、iHeartMedia 达成同意令,相关州另案判决两家公司合计支付940万美元罚款。

真实案件与处罚

2 Matters

  • M.D. Fla. · 2020年3月17日

    No. 8:20-cv-00518-VMC-TGW, Dkt. 11

    判决金额 15,209,452 美元(衡平金钱救济),被告支付 1,000,000 美元后其余暂缓执行

    Teami 在官网和 Instagram 销售排毒茶和护肤品,付费请名人和网红推广,并宣称产品有减肥、对抗癌细胞等功效。FTC 起诉称,FTC 工作人员已告知商家披露应放在 "more" 链接之上,但2018年6月至10月下旬,收费超过500美元的知名网红发布了数百条帖子,消费者不点 "more" 就看不到合作关系。法院签发同意令:判决15,209,452美元,支付100万美元后其余暂缓执行;商家须向达人书面说明披露义务、监督付费帖子,对不披露者停止付款。

    网红帖子和健康宣称事实见起诉状 https://www.ftc.gov/system/files/documents/cases/complaint_4.pdf 。

  • FTC · 2023年2月8日

    FTC Docket No. C-4783(File No. 202-3092)

    相关州另案判决的罚款合计 9,400,000 美元(FTC 命令本身不含金钱条款)

    Google 委托 iHeartMedia 为 Pixel 4 手机制作并播出电台广告,由主持人以第一人称讲述使用体验。FTC 指控大部分主持人在录制和播出前没有拿到手机,脚本由 Google 提供,共播出近29,000条不实代言。FTC 发布最终同意令,禁止 Google 就代言人是否拥有、使用产品及其使用体验作虚假陈述,并须对付费代言人保存其身份和联系方式、是否获得产品以及每条代言副本的记录。

    主持人未拿到手机、脚本由 Google 提供、近29,000条代言及州判决合计940万美元,见 FTC 新闻稿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news/press-releases/2023/02/ftc-approves-final-orders-against-google-iheartmedia-deceptive-air-endorsements-googles-pixel-4 ;州判决原件未核对。

找 SGS 等实验室按 UL 标准做了检测,也不能贴 UL 标志

其他实验室按 UL 标准测过,也不能用 UL 标志,否则按假冒商标判赔。

电池与充电消费电子电动出行上架前律师函与警告法院权利人平台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联邦商标法)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稳定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向工厂或实验室索取证书时,看清楚证书和标志由哪家机构出具。SGS 出具的证书,产品上只能用 SGS 的标志。
  2. 2在 UL Product iQ 数据库查询型号,确认产品确实取得 UL 认证,再决定是否在产品、包装和页面上使用 UL 标志。
  3. 3逐张检查主图、A+、包装和说明书,删除未经授权的 UL 标志和 "UL Listed" 等字样;工厂代贴的标签也要查。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在产品、包装或商品页面上使用未经 UL 授权的 UL 标志,也不要写 "UL Listed" 或 "UL Certified"。
  • 不要向亚马逊提交来源不明的 UL 证书或授权函。

The Rule / 规则

UL 标志是 UL 的注册认证标志,只有经 UL 认证并授权的产品才能使用。SGS North America、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NA 等机构同样列入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认可的检测机构(NRTL)名单,产品须取得该机构在其认可范围内的认证(而不只是一份检测报告),并接受其后续跟踪检查,才可以使用该机构自己的认证标志;只有检测报告的,不能使用任何认证标志。无论哪种情况,产品、包装和商品页面上不能因此出现 UL 标志,也不能写 "UL Listed" 或 "UL Certified"。

Why It Matters / 原因

未经授权使用 UL 标志,属于《兰哈姆法》上的假冒商标。法院按每个假冒标志、每类商品计算法定赔偿:一般为1,000美元至200,000美元,认定故意的,最高可达2,000,000美元。UL 会直接起诉中国的制造商和卖家,亚马逊也会作为共同原告,追讨它给买家的退款。下面四件案件,被告有的被指为源头供应商,有的称是供应商贴的标、自己没有发现,有的坚称产品已由其他实验室认证,最后都承担了赔偿。

真实案件与处罚

4 Matters

  • W.D. Wash. · 2024年11月8日

    No. 2:23-cv-00607-TL, Dkt. 46

    判给 UL 法定赔偿 3,800,000 美元;判给亚马逊实际损失 868,393 美元

    亚马逊和 UL 共同起诉一名中国居民及三家深圳公司,被告在亚马逊销售贴有假冒 UL 认证标志的烟雾报警器。被告未应诉,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起诉状中的事实被视为自认:按被告约126.7万美元的销售额,判给 UL 380万美元法定赔偿;亚马逊为买家退款的868,393美元,也由被告赔偿。

  • C.D. Cal. · 2019年6月26日

    No. 2:17-cv-08166-DSF, Dkt. 104 (Amended Judgment)

    法定赔偿 2,000,000 美元,另加律师费和诉讼费,合计 2,044,000 美元

    这是一起与关联案件 UL LLC v. Jia Ling Zhao 合并审理的平衡车假冒 UL 标志案。修正判决载明,Shenzhen Kebe Technology Co. Ltd.、Shenzhen Leidis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等8名被告未应诉,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认定被告“willful, deliberate, and unjustifiable counterfeiting”UL 商标,判令其连带支付法定赔偿200万美元,另加律师费43,600美元和诉讼费400美元,并发布永久禁令。其他被告或以同意判决结案,或被移送、撤诉。

  • E.D.N.Y. · 2025年6月6日

    No. 1:25-cv-01405-LDH-RML, Dkt. 27

    同意判决金额 1,000,000 美元

    被告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和电动摩托车,并标注 UL 标志。被告坚持产品已由与 UL 无关的实验室认证,但与 UL 没有任何合作关系,UL 也从未授权其使用 UL 标志。双方以同意判决结案,法院对各被告连带作出100万美元的判决,并发布永久禁令。

  • C.D. Cal. · 2015年3月26日

    No. 2:14-cv-04396-SJO, Dkt. 40

    同意判决金额 150,000 美元

    一家中国电子厂从深圳供应商处收货至少84,000个电源适配器,适配器上带有假冒 UL 标志,随后发往其洛杉矶子公司销售。工厂称没有注意到适配器上有假冒标志,最终仍与子公司共同接受15万美元的同意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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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的四项标识怎么看+

适用范围

这条规则在哪里适用:全国联邦法、某个州、某个巡回区,或某个平台。

权威级别

支撑这条规则的最高一级依据。

  • 成文法规:法律、法规或法院规则的条文。
  • 约束性判例:最高法院或上诉法院的判决,在其辖区内对下级法院有拘束力。
  • 说服性判例:地区法院等的判决,其他法院可以参考,但不受其约束。
  • 非先例裁决:上诉法院不作为先例发布的判决。
  • 机关执法实例:政府机关的处罚、和解或命令,体现执法标准。
  • 官方说明:政府机关的指南或说明,本身不是法律,但反映机关的执法立场。
  • 平台政策:平台自己的规则和合同条款,随时可能调整。

规则状态

这条规则目前是否稳定。

  • 稳定:规则明确,近期没有重大变化。
  • 存在分歧:不同法院或巡回区的结论不同。
  • 依赖具体事实:规则明确,但结果取决于个案证据。
  • 可能近期变化:新规刚生效、正在修订,或相关诉讼尚未结束。

结论性质

这一条说的是法律要求、平台规则,还是用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

  • 法律规则:法律本身的要求。
  • 平台规则:平台规则或合同的要求。
  • 案件结果示例:列举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不能当作普遍适用的规则。

本页案件均来自公开的法院记录和政府公告。本页内容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产品或案件的法律意见;呈现的案件结果不构成对未来案件结果的承诺或预测。Prior results do not guarantee a similar outc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