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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MAY路迈

别人抢先在美国注册了我的品牌,怎么处理

在美国先用的一方,可在公告后30天内异议,注册5年内可申请撤销;撤销后要另行申请注册。

家居卫浴商标注册与异议主动起诉平台投诉与下架USPTO权利人平台原件核实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全国(联邦商标法)
权威级别
成文法规
规则状态
依赖具体事实
结论性质
法律规则

First Steps / 先做什么

  1. 1整理自己在美国最早使用该品牌的证据:最早的美国订单、发票、物流记录、平台上架日期和带商标的商品页截图。只在中国销售的记录不能证明在美国在先使用。
  2. 2在 TSDR 查对方申请的状态:已公告的,30天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延期;已注册的,算清注册日,在5年内申请撤销。
  3. 3对方凭注册向亚马逊投诉下架的,保存投诉通知、下架记录和库存损失,作为没有放弃商标的证据。
  4. 4自己同步在 USPTO 提交申请,撤销成功后可以尽快取得注册。

Avoid / 不要做

  • 不要等对方注册满5年才处理,之后以在先使用为由撤销基本不再可行。
  • 不要用 letter of protest 主张自己在先使用,这类主张只能在 TTAB 或法院提出。

Deadline / 时限

异议:公告后30天内,延期总计不超过公告后180天(15 U.S.C. §1063(a);37 CFR §§2.101(c)、2.102(c))。以在先使用和混淆为由撤销:注册后5年内(15 U.S.C. §1064(1))。letter of protest:不晚于公告后30天(37 CFR §2.149(c)),递交后不延长异议期限。

The Rule / 规则

对方申请尚未注册的,公告后30天内可以向 TTAB 提出异议(15 U.S.C. §1063(a);37 CFR §2.101(c)),也可以申请延期,但延期总计不超过公告后180天(37 CFR §2.102(c))。对方已经注册的,注册后5年内可以在先使用和混淆可能为由申请撤销(15 U.S.C. §1064(1));超过5年,只剩通用名称、功能性、放弃、欺诈等法定理由(§1064(3))。注册满3年后从未使用的,还可以以从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1064(6)),或在注册满3年后、10年内申请 expungement(37 CFR §2.91(b)(1))。公告前或公告后30天内也可以递交 letter of protest,但只能提交注册障碍的客观证据,在先使用、实际混淆和权属争议不能用这个程序处理(TMEP §1715.05(a))。撤销对方注册不等于自己自动取得联邦注册,要另行申请;未注册的在先使用权受地域范围限制,需要另行分析。

Why It Matters / 原因

美国商标权来自在美国的使用,在先使用人可以撤销后来者的注册,但要在法定期限内行动。ARTNCRAFT 案中,在先使用人被对方凭注册商标投诉下架,此后一直无法在亚马逊销售,仍在注册后5年内通过撤销程序撤销了对方的注册。超过5年,以在先使用为由撤销的路基本关闭。费用方面,电子提交的异议或撤销申请每个类别600美元;letter of protest 每件150美元,每个驳回理由一般不超过10项证据,证据总计一般不超过75页。

真实案件与处罚

1 Matter

  • TTAB · 2023年6月5日

    Cancellation No. 92077340, 21 TTABVUE (not precedential)

    被申请人2018年7月2日申请、2019年3月26日取得 ARTNCRAFT 注册(Reg. No. 5708405),用于陶瓷把手、拉手、家具等,自认首次使用日为2017年3月8日。2019年4月17日,被申请人依该注册向亚马逊投诉,申请人的 ARTNCRAFT 商品被下架。申请人2021年向 TTAB 申请撤销,作证自2013年起通过 eBay 和亚马逊在美国销售陶瓷把手、挂毯等商品,并提交2013年向佛罗里达买家销售的 eBay 记录。TTAB 认定申请人在先使用成立;2019年以后的停售由对方投诉造成,申请人又在积极维权,不构成放弃;商标相同、商品部分相同,构成混淆可能,撤销该注册。

    非先例裁决。TTABVUE 卷宗显示,USPTO 于2023年8月21日发出注销注册的命令。

撰写:Yi Yi(非权益合伙人) 审定:Richard Deng(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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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的四项标识怎么看+

适用范围

这条规则在哪里适用:全国联邦法、某个州、某个巡回区,或某个平台。

权威级别

支撑这条规则的最高一级依据。

  • 成文法规:法律、法规或法院规则的条文。
  • 约束性判例:最高法院或上诉法院的判决,在其辖区内对下级法院有拘束力。
  • 说服性判例:地区法院等的判决,其他法院可以参考,但不受其约束。
  • 非先例裁决:上诉法院不作为先例发布的判决。
  • 机关执法实例:政府机关的处罚、和解或命令,体现执法标准。
  • 官方说明:政府机关的指南或说明,本身不是法律,但反映机关的执法立场。
  • 平台政策:平台自己的规则和合同条款,随时可能调整。

规则状态

这条规则目前是否稳定。

  • 稳定:规则明确,近期没有重大变化。
  • 存在分歧:不同法院或巡回区的结论不同。
  • 依赖具体事实:规则明确,但结果取决于个案证据。
  • 可能近期变化:新规刚生效、正在修订,或相关诉讼尚未结束。

结论性质

这一条说的是法律要求、平台规则,还是用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

  • 法律规则:法律本身的要求。
  • 平台规则:平台规则或合同的要求。
  • 案件结果示例:列举案件说明可能的结果,不能当作普遍适用的规则。

本页案件均来自公开的法院记录和政府公告。本页内容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产品或案件的法律意见;呈现的案件结果不构成对未来案件结果的承诺或预测。Prior results do not guarantee a similar outcome.